【明報專訊】搭上有婦之夫近兩年的城大女生,聲稱情人打算送鑽石頸鏈給她,卻被其妻發現並扣起。女生盛怒下兩日內狂打161次電話給對方妻子,每次接通後卻默不作聲,昨承認一項不斷打電話罪,被判罰款200元。女生在庭外不滿被記者拍照,欲購回相片,及後更報警處理。
指情人欲贈鑽石鏈 事主扣起
被告鄭可翹(21歲)目前在城大攻讀公關副學士課程。案情透露,被告與事主40歲的丈夫自2010年9月起發展感情,她於去年7月2日至4日,向事主手機打出共161個滋擾電話。警方翻查通話紀錄後將其拘捕。被告警誡下拒絕提供任何相關資料。
辯方求情稱,被告沒有案底,讀書成績不俗,但自被控後連夜失眠,並呈上醫療紀錄,顯示被告精神受困擾。辯方續稱,被告事發後親撰道歉聲明,託事主丈夫轉交事主,但不獲接納。
特委裁判官蘇啟昌說,被告行為愚蠢,但姑念她坦白認罪及有悔意,故輕判她罰款,更勸喻她,「鍾意一個有婦之夫不會有好結果,你仲後生,要好好珍惜自己人生」。
報警指記者影手臂 「係私人地方」
被告繳交罰款後離開法院,其間遇上記者拍攝,她一度以頭髮掩面,並在庭外站立數分鐘。其後她返回不准拍攝的法院範圍,要求不要刊登照片,甚至想回購相片,遭拒絕後表示要報警,稍後又向女警投訴「佢哋(記者)影到我手臂,嗰度係我私人地方」。警員接報後稱會將投訴記錄在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