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二○○三年杭州發生一宗「強姦致死案」,張輝、張高平叔侄二審分別被判死緩和十五年徒刑,服刑已近十載。法院因DNA對比發現另有涉案人,故撤銷原審判決,宣告兩叔侄無罪。事件恍如湖北佘祥林案(涉殺妻入獄,後妻回撤罪)的翻版,官方表示將給予國家賠償。
二○○三年五月,少女王某從安徽搭乘張輝、張高平駕駛去上海的貨車,在杭州被害。
前天,浙江高院依法對張輝、張高平強姦再審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宣告兩人無罪。
法院新聞發言人唐學兵表示,在再審開庭中,張輝、張高平及其辯護人均提出:再審階段的新證據相關DNA鑒定結果,排除張輝和張高平作案,不能排除有其他人殺害少女王某。
出庭檢察員也認為,重要的技術鑒定顯示,兇手不是因殺害浙江大學女生、已被執行死刑的的士司機勾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