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初出道「模」疑在私影期間遭「龍友」強姦,9日後從高處墮樓死亡,其死因研訊昨續審。警方證供顯示,事主報稱遭強姦後數天,突然要求警方撤銷案件,其間情緒低落及無精打采,警方多番追問下,事主只稱難以承受事件公開的壓力,堅持銷案,4天後離奇墮樓。
事主陳麗萍(24歲)於2011年10月22日,倒斃在男友位於屯門田景邨的寓所外空地。警員陳彩鳳昨供稱,前年10月17日她首度接手陳麗萍疑遭強姦案,觀察到陳落口供時非常積極,主動抄下口供要點,「從未見過有證人會咁做」。翌日下午,陳麗萍主動致電警署要求撤銷強姦案,情緒突變得「好頹喪、好落寞,同前一日完全兩個人咁」,警方追問原因,事主卻「一係唔答,一係無表情」,只稱男友家人「全部有名望有聲譽」,怕日後上庭作證令事件公開,不能面對他們和自己的家人。
陳麗萍續稱,報案以來男友和她均承受很大壓力,連夜失眠,「只係第二次做(私影)model就發生啲咁嘅事,嚴重傷害我嘅心靈」,不想再糾纏在案件中。她又強調報案後涉強姦她的「龍友」張樹明從沒聯絡或騷擾她,銷案是她個人決定。警方曾建議把其轉介給社工或醫生,但陳麗萍拒絕。
警指銷案仍繼續查
另外,事主的胞姊陳麗娜早前供稱,警方在事主生前曾指其強姦案證據不足,堅持追究或會反被控告,令事主非常傷心。惟當天處理死者案件的警員昨供稱從沒這樣說,反而在事主銷案後仍打算繼續調查。直至事主去世,警方才認為單靠環境證供不足以把張樹明入罪而將他釋放。張現已移居外地,拒絕回港作證。
事主生前於觀塘書院讀夜校,她當時報警稱於前年10月13日,在九龍塘一酒店讓張拍照期間遭張強姦,更撿走張曾使用的避孕套作罪證,18日她要求銷案,4天後墮樓死亡。研訊今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