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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 利舞臺「釘子戶」反勝希慎 逆權侵佔上訴 奪小巷「兩角」

【明報專訊】銅鑼灣黃金地段利舞臺,背後插着一顆「鐵釘」。1970年代在利舞臺後方小巷建寮屋「前舖後居」的湯氏一家,2009年要求以逆權侵佔獲地皮業權敗訴,昨日獲上訴庭判決得直,擁有小巷兩旁各一小片土地業權。據了解,湯家一直在該處「維權」,利舞臺業主希慎興業強調不影響運作。


希慎:尊重判決 研究判辭
利舞臺廣場業主希慎興業的發言人昨表示尊重法庭判決,回應會否上訴時稱律師正研究判辭,暫未有下一步行動;發言人強調按現有判決,「釘子戶」湯華佐重獲利舞臺後方接通勿地臣街及波斯富街小巷的小部分地權,亦不影響利舞臺的運作。
根據上訴庭判辭,上訴人湯華佐、湯華喜及湯母林暹貞,上訴後獲得勿地臣街入口一段直路小巷兩旁,各一塊狹窄土地的業權,其中一塊緊貼利舞臺廣場,小巷中央位置則不屬湯家。2009年底湯家原審敗訴需要遷離,但記者昨日現場所見,牀架、碗碟、花灑以至神枱等一直橫放在該處,外面則圍着木板,又搭起數個紅色帳篷遮蔽。
木板帳篷遮蔽上訴人被指時有出現
附近一家越式餐廳的管工馮小姐表示,湯華佐不時出現,雜物亦一直放在該處,沒有阻礙通道,無人反對或對他們逼遷。去年初利舞臺大裝修,湯家才築起圍板及帳篷包圍雜物,其中一塊木板設有門鎖以供出入。馮指湯母每一兩個星期就內進拜神,3天前便碰見湯母及湯華佐。

馮小姐又說,餐廳有一渠口位處圍板內,每到通渠時均要致電湯華佐開門,但湯的電話昨一直關機。記者昨致電湯華佐的手機,一度接通但無人接聽。


上訴庭法官張澤祐的判辭指出,原審時不論湯家的證供,或利舞臺一方證人,均指出湯華佐的父母自1970年代中期,已在小巷兩旁經營士多和水族館,晚上放木板封閉舖面,由此顯示湯家意在獨佔該兩處的擁有權。他們佔用該處逾20年,已逆權侵佔該兩小片土地。
香港置業工商舖助理營業董事簡元鎧表示,銅鑼灣一帶商舖租金每平方呎約400元,羅素街一帶舖位呎價達800至1000元。簡指勿地臣街的店舖越靠近羅素街(面向時代廣場),租金愈貴,但亦視乎舖面面向何方。面向大街的店舖租金,當然比面向小巷昂貴。勿地臣街一藥房老闆表示每月租金30萬元,士多小店早被趕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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