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港府推出每人每天只限帶兩罐幼嬰奶粉出境的「限奶令」本月實施,有四名內地人因企圖「超帶奶粉」,分別還柙一至四日後,昨被法庭判罰款一千至二千五百元。其中一名被告中海油碼頭管理人員的林尤祝步出法庭時不忿道:「內地多少資源給香港,但來香港買多一瓶奶粉我自己用都不行!」他聲言日後會買內地奶粉,「不會來香港購物,看這麼麻煩」。食物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昨天表示,限奶令是逼不得已的做法,希望內地民眾理解和諒解。《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兼政協委員胡漢清則質疑,限奶令違反《基本法》。
本報記者
三名被告林尤祝、陳欽龍、和鍾海雯早前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共三項並非按照出口許可證規定而企圖輸出禁運物品罪名。控罪指,三人在本月一日於羅湖口岸,分別企圖輸出三罐、六罐及四罐奶粉往內地。三人由上周六被法庭還柙至今,繳交罰款後離開法庭。
「你要調查,才算公平」
任職中海油碼頭管理人員、年薪十四萬人民幣的林尤祝表示,他買奶粉只為自用,「(政府)要以事實為根據,你(政府)要調查,去調查是不是走私還是家用,這才算公平」。他在庭上指自己二月底到澳門工作,路經香港才為早產的孩子買三罐奶粉。他不知道香港實施了限帶奶粉出境法例,在羅湖被扣留才知違法,甘願受罰。
在化工廠任職的鄉事會廟祝陳欽龍求情稱,他八旬父母住在香港,他有三名孫兒,還有兩名懷孕中的媳婦,所以他每幾個月會來港買奶粉給孫兒吃,今次不知道香港限帶奶粉出境的規例。
陳的父母、胞妹和妹夫均有到法庭,其妹指新措施可以「趕絕水貨客」,但沒有緩衝期,實施得太倉促,很多人都不知道新限制。她歎謂內地的奶粉實在「唔敢食」,兄長今次被捕「係唔好彩和無辜」。任物流副經理的鍾海雯求情指自己買了四罐奶粉予一歲多的乾兒子,多帶奶粉全為無心之失,「請大家原諒」。
被告家人:可趕絕水客
另居於深圳的內地婦林少芬(三十九歲)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相同控罪,被判罰款一千元。案情指,林在本月四日,在深圳灣管制站企圖帶四罐、共值一千一百二十元的奶粉過境回內地,但被海關截獲。
對於「限奶令」引起內地人反彈,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表示,政府連串措施限制嬰兒奶粉出口,是要確保本地媽媽的嬰兒,獲得足夠配方奶粉供應,強調是無選擇、不得已下才採取嚴厲做法,希望內地民眾都理解和諒解。他相信這樣不影響香港作為自由貿易港的地位。保安局局長黎棟國亦不同意措施是考慮不周,強調是嚴峻時期、逼不得已才做。
胡漢清:限奶令違《基本法》
《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兼政協委員胡漢清指,《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都訂明香港是自由市場經濟,特區政府應致力維持自由市場的原則,「不可以單以民粹處理問題」。他批評,限制奶粉出境的數目是違背了世界貿易組織,以及《基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賦予市民自由進出口貨物的權利,憂慮做法會影響香港在國際上的聲譽和地位。行政會議成員林健鋒亦促請政府聆聽各方意見,小心處理。
過去五日截獲的奶粉及被捕人士均呈下降趨勢,至今拘捕八十七人,包括四十九名港人、三十六名內地人和兩名持外國護照人士。
鍾海雯(28歲):
職業:
物流副經理
超帶奶粉情況:
四罐(3.6公斤)
奶粉用途:
帶給一歲多的乾兒子
扣押四天
罰1,000元
陳欽龍(49歲):
職業:
化工廠任職的鄉事會廟祝
超帶奶粉情況:
六罐(5.4公斤)
奶粉用途:
有三名孫兒,所以他每幾個月會來港買奶粉給孫兒吃
扣押四天
罰2,500元
林尤祝(46歲):
職業:
中海油碼頭管理人員,年薪14萬人民幣
超帶奶粉情況:
三罐奶粉(2.7公斤)
奶粉用途:
到澳門工作,路經香港買給早產孩子
扣押四天
罰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