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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一房經屋傾向開放式申請

政府計劃首季推售“萬九公屋”滯銷的一房經屋單位,總數約二千個,這將是新經屋法生效以來,首度以新法推售的項目。雖則社會對一房單位駡聲四起,但亦有人磨拳擦掌。有意見認為,滯銷一房經屋可售予特定對象,如青年人、新婚夫婦、單身中年人士、首次置業人士或有能力的長者。亦有意見力主依新法而行,“開放式”讓所有合資格的居民申請,更有意見倡科學評估需求後再行事。分析則指出,政府會依新法採“開放式”申請,不搞特定對象。

    細分對象引發矛盾
    政府確定首季先推一房經屋申請,對象成焦點。有意見稱,一房經屋細小,一般家庭不夠住,應面向年輕人、新婚夫婦等特定對象,一來政府可快“散貨”,特定對象也可“上車”。不過,公屋委員會委員高岸峰及議員陳偉智並不認同。高岸峰指出,首季推一房經屋申請是新法實施後首次,應按法律行事,不宜用新方法。若新法未行就另起爐灶,當初立法用意何在?他認為經屋項目將不斷落成,年底或已有供應,現階段當局可提前全面開放各個戶型的申請,不用等第四季。藉此收集數據、意見,並分析哪個戶型需求較大,日後再將部分經屋鎖定特定對象比較合適,現時不宜祇推一房申請。
    陳偉智表示,面向特定對象或按新法行事各有長短。新法設有十六年禁售期,購買者短期內難以換屋,各人均有自身考量。現階段應按新法,合資格就可申請,將選擇權還給申請人,政府不要再區分對象,恐分門別類又引起不公平。強調徹底改善經屋供需的唯一方法是處理好閒置土地、做好規劃及多興建,為全澳有需要的居民服務,而非細分對象,引起不必要的矛盾。
    身兼公屋委員會成員的議員吳在權表示,社會對經屋銷售有不同的意見、訴求,若祇靠“感性”行事,隨時幫倒忙。一房經屋滯銷因數據不科學、不客觀而成,現階段談一房經屋申請全開放,還是面向特定對象均未必準及客觀。政府推售前要確定目標,參考已掌握的數據,公佈、分析哪個部分需求比較大,有針對性行事,社會效益才能事半功倍、符合實際。
    選特定對象有困難
    有分析認為,當局對一房經屋面向特定對象的議題,一直未有清晰表態,相信政府會依新經屋法行事,年滿十八歲、符合收入上下限,又沒有物業者均可申請,並按核心家團、非核心家團、一人家團排序。因經屋法主要對象是有一定經濟能力、未能在私人市場置業,但有住屋迫切需求者,若另再定特定對象,即背離了法律宗旨;再者,選特定對象非常困難,順得哥情失嫂意,必有矛盾,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高岸峰另指出,政府過去頒佈經屋定價行政法規隔日即生效,比較倉卒。冀政府在農曆新年前頒佈經屋上下限法規,不要拖到三月底,讓社會有消化、準備時間,過年後即可進行申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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