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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盧涉賄款包三情婦還“波纜”

(澳門日報消息)【本報消息】交局前處長盧毅華涉嫌收受賄款後,用來填“波纜”數、包養內地三名情婦及在內地購買兩間物業等,透過地下錢莊共匯款一千四百萬元。廉署調查廳長李棟樑供稱,自一二年六月開始,盧調動涉案兩家公司資金,償還“波纜”數給黃X輝,共匯去約六百七十萬元。但監聽了近半年,每次取款都沒提及賭波,相信被告陳枝彪及梁潤輝對此並不知情,反而講盧毅華“玩女人唔使用咁多錢”。
    助頭號情婦取藍卡
    李棟樑表示,盧毅華的澳門銀行戶口錢不多,除賭波就玩女人。盧在一二年六月起分別匯錢給三名內地情婦,頭號情婦以“老婆”稱呼,與她關係最親密,匯給她三百二十萬元,並助其取得“藍卡”及協助其胞弟入職“新威信”;第二及第三號情婦都獲得一百四十萬元。
    他指出,盧毅華及潘毅合謀組織“長興”管理公司承包交通局服務,公司掛名股東是頭號情婦及潘毅的妹夫,在涉案“聯合”公司搜出“長興”的註冊文件。監聽中還發現盧及潘密謀組第四家公司承接交通局服務,找來頭號情婦的家人。在控方詢問原因時,他稱呼之欲出,涉案三家公司中標率近七成可能太明顯,所以開第四家公司。
    幫手找卡數有段故
    控方問及李棟樑,盧毅華是否叫下屬潘毅幫手找卡數?李棟樑說講開有段故,一五年三月盧拖欠共六萬五千元人民幣卡數,想叫陳枝彪找數。三月廿八日,潘毅打電話給陳枝彪說:“盧毅華打算喺柏湖停車場加兩個人畀你,當和咗條卡數。”意即增加兩個工人名額,但實際仍祇有一個人工作。
    李棟樑表示,陳枝彪還不時向盧毅華及潘毅提供到內地夜場消遣、餐飲招待及免費旅行,如陳幫潘訂去杭州機票,有三人的消費紀錄由陳簽賬。
    至於潘毅,李棟樑在辯方詢問下提到,潘每次上班打完卡後就離開,一係就同盧毅華食早餐,舉行世界盃期間,潘在上班時間到其父的店舖睡覺,“幾乎唔使點返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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