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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道♂飄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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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道♂飄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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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8-19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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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遺不報法官疑準新郎難託終身
穿粉紅tee的貪心大笨賊在大埔廣場拾遺不報,將一名品酒客不小心掉下的銀包據為己有,過程全被商場閉路電視清楚拍下,更遭上載至YouTube熱播。涉案男子於事發約一周後自首,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偷竊罪。他承認自己貪心犯案,事後已寫道歉信求事主原諒,獲裁判官予機會判罰款4,000元。現年 30歲被告方志成,報稱裝修工人,曾有兩次不同類型刑事案底。他昨承認於今年 7月22日在大埔廣場迦拿酒莊外,偷取一名廖姓男子的銀包。被告昨求情時指將於今年10月與任職美容的女友結婚,望裁判官給予機會。署理主任裁判官吳蕙芳聞言問:「嫁畀你可唔可以付託終身?」被告靦腆答:「可以嘅。」裁判官則指被告今次已是第三次到庭應訊,最早一次在 18歲,第二次28歲,因藏有咳藥水被控。裁判官明言不希望被告再犯事,更叮囑他謂:「結婚係人生另一階段,希望唔好停留喺呢個階段。成家立室喇,要有承擔,唔好再『癲癲得得』。」
曾去信向事主道歉
被告事發後曾去信向事主道歉。事主回信謂相信他已吸取教訓。涉案酒莊店主黃先生昨回覆本報指,事主早已原諒被告。案發當日下午 6時,事主跟友人在酒莊外品酒談天,至晚上 9時離開才發現失去銀包。事主查看商場閉路電視片段,發現銀包掉到地上後,遭穿粉紅色tee的被告拾去。被告於 7月 31日自首,警誡下承認貪心,已花掉銀包內的 1,000元, LV銀包留起。案件編號: FLCC1961/11
徘徊觀察
扮跌鎖匙
罪證網上播YouTube上被嘲大笨賊
得手離開上載到網路的閉路電視片段,清楚拍下被告由發現地上銀包到拾遺不報偷走事主銀包的過程。
被告方志成拾遺不報的閉路電視片段,事後被人放到 YouTube播放,還被標題為「粉紅tee大笨賊」。上載有關片段的酒莊老闆黃先生指,日後若再有類似情況,不會再上載片段到網路,更說:「深思熟慮後覺得可能傷害咗佢(被告)都未定。」有關片段長約五分鐘。片段可見事主坐在擺放在酒莊外的桌椅與友人品酒談天,談得興起時其銀包從後褲袋跌出,掉到地上,其間有不少人經過,亦未有為意。其後穿粉紅色tee被告在鏡頭右下方入鏡,眼睛盯向銀包方向一會後離開,十數秒後他邊傾電話邊折返,走向鄰舖櫥窗。他望望仍在傾偈的事主,又左顧右盼,再走開在附近徘徊。被告如是者在第三次折返時,站在鄰舖前傾電話,其間手上狀似鎖匙的物品掉到地上。他乘彎身執拾時,順勢取去銀包,然後帶笑離開。
證件丟郵箱郵署退還發卡機構
被告方志成拾去事主LV銀包後,將銀包內的信用卡、提款卡、駕駛執照及回鄉卡等九張證件掉進郵箱內,警方最後只能在方的家中起回事主銀包。至於事主的證件去向,據郵政署發言人指,一般情況下署方會將證件退回發卡機構。郵政署發言人指,投進郵箱內的證件如附有地址,署方會按地址投遞。若證件上沒有地址,署方一般會將證件退回給發卡機構。如案中信用卡及提款卡便退還發卡銀行,駕駛執照及回鄉卡則退還運輸署及中旅社。
被告方志成昨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盜竊罪。
影片:
http://hk.mobilevideo.nextmedia.com/admedia/20110819/19082011_crt_05_Video.3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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