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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藥後駕駛被捕罪成

兩名本地男青年在內地娛樂場所吸食“K仔”後返回澳門,有人受藥物的影響下以電單車接載友人回家時,被警員查車發現,並將兩人送院藥檢,證實兩人曾吸食“K仔”。
    涉案的男駕駛者姓歐,二十歲,澳門居民,報稱文員;男乘客姓陳,十九歲,澳門居民,報稱無業。歐某涉受麻醉品或精神科物質影響下駕駛和吸毒,被判八個月徒刑,緩刑四年六個月,停牌十八個月;陳某吸毒,移送檢察院偵查。
    治安警於本月十三日凌晨○時三十分在關閘馬路執行查車行動時,發現一輛輕型電單車的男駕駛者和男乘客神情有異,懷疑有人濫藥以及在受藥物影響下駕駛。
    兩人被帶到山頂醫院作藥物檢查,證實兩人曾吸食“K仔”。男駕駛者承認於本月十二日晚上九時在拱北一娛樂場所向一名男子以一百元購得“K仔”,與同行朋友一起吸食,兩人一同返回本澳。他在受藥物的影響下接載朋友回家時,被警員查車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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