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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賭外圍波

澳門日報──認識澳門法律
(文章內容以見報日的法例為依據)
2012.06.25 見報

四年一度的歐洲國家盃現正舉行,這是世界足球壇頂尖盛事,吸引了一眾球迷觀看,精彩刺激的過程亦成為市民茶餘飯後的話題。但是,一場足球盛事的背後亦可能衍生一些違法行為,例如賭外圍波。

為了預防、打擊賭外圍波的違法行為,早前澳門警方在皇朝區一帶進行“反外圍波”宣傳,向商戶及顧客派發單張,提醒市民切勿參與不法賭博,否則須負上刑事責任。

在本澳,雖然賭波並不是違法行為,但並不是任何人都可以經營足球賭博,因為在澳門經營足球博彩須得到政府的許可。換言之,未經許可而經營足球賭博,就是不法賭博行為。

不法賭博行為
根據第8/96/M號法律《不法賭博》規定,不法賭博行為分為兩種:“在許可地方以內”及“在許可地方以外”。許可地方,是指獲政府批准從事賭博業務的場所。

法律規定了兩種屬“在許可地方以內”不法賭博的情況。一種是違反賭博章程規定經營賭博或投注,特別是接受未經許可的投注,例如在獲許可經營足球博彩場所內私下接受他人投注,即俗稱“收外圍”。另一種情況是違反賭博章程規定進行賭博或投注,特別是向未經許可的人投注;例如投注者在獲許可經營足球博彩場所內,不是將現金向該場所投注,而是向外圍莊家投注,即俗稱“買外圍”。

法律亦規定了兩種屬“在許可地方以外”不法賭博的情況。一種是經營、協助不法賭博,例如在許可地方以外經營賭波活動;而另一種情況是參與不法賭博,例如投注外圍波等。

對不法經營者的處罰
過往,本澳警方曾搗破外圍賭波集團。該集團分別在澳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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