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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綜合整治醉駕毒駕

醉駕累人,影響一生,道理人人皆明,問題在醉駕事故一再發生。昨日凌晨一輛私家車在沙梨頭直撼安全島石壆,全車翻側並起火,車內三人幸為途經的海關關員救出,否則有被活活燒死之虞,初步調查駕車青年未能通過酒精測試,且嚴重超標。數天前,一名休班消防員在水坑尾街撞車,也被測出體內酒精超標,由於屬紀律部隊人員,知法犯法,除接受司法審理,亦受到內部紀律調查。接二連三的醉駕交通事故,雖有驚無險,但相信並非偶發事件,揭示酒駕和醉駕問題並未斷絕,反而有蔓延趨勢。孰令致之?如何預防?必須引起全社會警惕。

    檢控酒駕和醉駕,警方均不定時設路障查車。按公佈數字,去年首十月警方抽驗駕駛者逾三萬六千人次,其中五百四十七人次酒精超標,比上年同期減少逾兩成;反而受藥物甚至毒品影響駕駛,由於檢測需送往醫院,更難於揭發和檢控。警方檢控醉駕字面上減少,並不等於問題改善,首先警方抽檢酒精人次稍減,其次是醉駕和酒駕者比過往更懂得規避警方的截查。

    去年新口岸早上八時許曾發生一宗較嚴重的交通意外,肇事者酒精超標。一般來說,飲酒消遣多在晚上,故警方設崗查車主要集中在深夜至凌晨時分。但側聞有派對通宵達旦,有人酒後狂歡,為避警方截查,夜場打烊後仍留至天亮才駕車離開。坊間更有人捉摸警方設路障的地點和時間,認為舊區窄路、雨天或交更時分,警方甚少查車,以此逃避檢測酒精。這些傳聞孰真孰假也好,問題是花這樣大的精力算計警方,不如切實飲酒不駕車,既保障自己,更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出現這些規避警方查車路障點子與法子的傳聞,亦完全印證了酒駕或醉駕者最大問題是常抱僥倖心理,認為“飲少少無相干”、“查車總不會查到我”。

    酒駕醉駕不止,亦與刑罰阻嚇不足有關。《道路交通法》○八年實施初期,醉駕被宣傳最重刑罰停牌兼坐牢。實施以來,絕大多數個案是緩刑兼罰款,這與本澳刑律以教為主有關,但部分人士感覺是罰則不重,不用坐牢,亦促使部分人產生僥倖心理。刑罰阻嚇似乎不足,實則判處緩刑亦須留案底,真的是“酒駕醉駕影響一生”,只是一般人沒有這個認識,警方宣傳時是否可以加強。當然歸根結柢按情加重罰則,才能使以身試法者卻步。

    毒駕禍害更深,其產生的迷幻比酒精大,人失控程度更大,毒駕一旦引發交通事故,嚴重性可想而知。防堵方面,驗測酒精的手提儀器全不對口,必須依靠警員對受查對象鑑貎辨色,這方面警方須系統訓練警員相關人體受不同藥物影響的知識,以便執行查車打擊毒醉駕時,事半功倍。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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