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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工務局無規劃賴冇地

政府大規模租私樓辦公國際罕見

    工務局無規劃賴冇地

    審計報告認為政府大規模租用私人物業作辦公之用,長年不積極籌謀自身的辦公地點,實非合乎成本效益的慣常情況,在國際上亦比較罕見,工務局對於政府部門辦公大樓的規劃責無旁貸。
    工務局主導規劃
    報告指出,根據工務局組織法,澳門城市規劃為工務局職責,政府部門辦公大樓規劃正是城市規劃的其中一項內容,故工務局是負責政府部門辦公大樓規劃的專責部門。翻查資料,政府計劃在新城填海B區政法區內建設七座政法機關辦公大樓,包括終審法院、中級法院、初級法院、檢察院、廉署、審計署及警察總局,工務局早於○六年起已開始參與政法區的規劃研究工作,且大部分時間屬於主導角色,但自○九年十一月國務院批覆確立新城區至實地審計期間已超過六年,政法區仍未開展任何具體建設。
    但工務局竟辯稱以往沒有細化的法例規範城市規劃,無收到指示就沒有就政府辦公大樓進行整體規劃。
    無向部門問需求
    另外,雖然工務局推諉無地建政府部門辦公大樓,但在新城區有預留規劃,包括B區政法區及E1區保安部隊建築群,新城區亦可預留一定比例土地及裙樓空間作興建部分政府辦公設施所需;同時在研究新城區規劃時,亦有向不同部門諮詢其在該區的設施及用地需求。但審計署再摑工務局一巴掌,指去年新城區總體規劃第三階段規劃方案公眾諮詢文本中,除政法機關及保安部隊相關部門的大樓有規劃外,新城區內並沒有就其他部門的辦公大樓明確規劃。工務局所指曾向各部門諮詢需求,實際上主要為面向居民的公共設施如街市、警察局、消防局等,並非針對政府部門辦公大樓的需求;甚至各部門均向審計署證實,工務局從未向其了解過對於政府部門辦公大樓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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