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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姐美甲公司欠供强積金

(明報)2011年4月16日 星期六 05:05

【明報專訊】2000年落選香港小姐    兼無線節目《東張西望》前主持王殷廷(原名王可惠),近年投身美甲生意,其公司因未有為員工註冊強積金    及供款被票控,被告昨承認共16項傳票控罪,裁判官沈小民接納被告只是一時疏忽,判處罰款共3.75萬元。

3名被告分別為妙集團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可惠(32歲)及總經理任少華(39歲),他們原被控27張傳票控罪,其中9張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因被告涉於2009年6月29日至2010年1月31日期間,未有替僱員胡樂婷(譯音)供款強積金,涉及8期供款、約1.31萬元,胡於2010年2月1日前往積金局    投訴。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因公司擴充,聘請於美容方面有經驗的胡為合作伙伴,以訓練新人,被告不認識法律,以為將盈利與胡拆數,兩者便不是僱傭關係,並非故意犯錯,希望法官輕判。

【案件編號﹕KTS13429-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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