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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明確非澳居民可考牌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繼續討論《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法案,重點討論房地產經紀考取資格的條文及佣金問題。委員會主席關翠杏會後表示,委員接受及認同政府的取向,但關注房地產從業人員、商會對房地產經紀考取資格的憂慮,強調考取執業資格不等同有就業條件。政府認為制定有關法律後,本澳在粵澳合作框架中能與各地加強房地產業務的溝通合作。
內地港台亦無限制
立法會第一常設委員會昨日下午繼續討論《房地產中介業務法》法案,考取房地產經紀資格是昨日會議重點,房屋局長譚光民列席會議。關翠杏會後表示,委員會向政府代表了解法案的內容是否等同無規定考取資格者必須是澳門居民。政府已清晰交代立場,在條文中並未注明即等同不作規定。強調向傳媒介紹並非委員會倡議,而是政府在法律條文中隱含的意思。
關翠杏指上次會議後引起社會誤解,認為是委員會提出新建議及不贊同法案。立法會已收到相關意見,並在會議中充分討論有關問題,亦尊重有關團體對立法會表達的意見。
政府代表會上介紹了比較各地法律時取得的資料。關翠杏引述稱,內地考取房地產執業資格,中國公民、外籍人士以及港澳台同胞均有資格,換言之,內地考取執業資格是開綠燈。香港的相關規定中並無寫明只有香港公民才有資格,容許持旅遊證件人士在當地考取執業資格。葡國亦未規定只有葡國公民才能夠考取。台灣則明確規定,外國人只需要遵守某些要件即可。
獲牌不等同可就業
委員會已再三討論政府的取向,並接受及認同。委員會亦關注房地產從業人員、商會提出的憂慮,但經分析後,仍然認為考取執業資格並不等同有就業條件。政府亦解釋,現時香港及內地已建立房地產業相互考核與推廣機制,本澳現時未設立房地產中介人考試制度,無條件與鄰近地區討論合作。制定法律後,日後有條件在粵澳框架中與各地加強房地產業務上的溝通合作,故政府認為考取執照不應該只限本澳居民。
昨日的會議還討論了地產中介的佣金問題。在草案文本中,並未提到任何佣金規範。政府認為房地產市場的佣金,宜仍以行內現行方式運作,不宜規範。關翠杏表示,有關問題仍未有定案,委員會認為仍要思考不同觀點,並聽取社會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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