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娛樂場擬一三年前設吸煙區

立法會第二常設委員會昨完成《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細則性討論,簽署意見書,向特區政府發出強烈訊息,冀兌現承諾,與博企商討,為娛樂場員工提供身體檢查、購買醫療保險及設立吸煙區輪班制度等,以保障娛樂場員工身心健康,強調不會立法要求博企執行上述建議。
    《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上年一月五日獲立法會全體大會一般性通過,二常會一月十三日開始首次細則性討論,昨日早上進行最後一次會議,討論、修改意見書內容,下午簽署後交立法會主席,安排全體大會細則性審議、表決,具體時間待定。
    二常會主席陳澤武表示,在細則性討論期間,政府接納了二常會衆多意見並修改條文。雖然委員沒就現文本達成一致共識,如娛樂場員工健康保障等,但認同及接受大部分條文及文本大方向。針對娛樂場可設吸煙區建議,陳澤武指無委員在討論過程中強烈表態反對,相信委員理解博彩業對澳門經濟的重要性,不應一刀切全面禁煙,應設過渡期。
    二常會已向政府發出強烈訊息,冀衛生局、勞工局盡快與博企商討,保障娛樂場員工身心健康,不受煙患危害。政府承諾向博企建議,為娛樂場員工提供身體檢查,購買醫療保險,設立吸煙區輪班制度等。然而,立法會不會立法硬性要求博企執行上述建議,相關工作將由政府跟進。
    《預防及控制吸煙制度》法案爭議甚大,二常會經過十五個月、共十五次細則性討論才完成意見書。現文本明確要求娛樂場在法律生效後的一年內,按即將頒佈的行政法規訂定的標準,設立面積不大於總博彩區百分之五十的吸煙區。法律每三年檢討一次。若法律今年獲通過,即明年二○一二年一月一日生效,所有娛樂場須在二○一三年前設吸煙區,吸煙區外一律禁煙。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