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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樓梯口交 男女生守行為
(明報)2011年4月9日 星期六 05:05
【明報專訊】年輕男女情到濃時望嘗禁果竟不顧後果,今年大年初四黃昏,女方在銅鑼灣 港鐵站內一條較隱閉的樓梯替男方口交,最終被警員巡邏揭發。兩人原被控作有違公德行為,昨獲控方撤控,獲准簽保守行為處理。
兩名男女被告分別是鄺嘉豪(23歲)和陳詠妍(19歲),二人報稱學生,二人同被控於今年2月6日,在銅鑼灣港鐵站B4樓梯口交,有違公德。署任暫委裁判官余焯文判處兩被告各以1000元簽保守行為12個月。
男被告離庭後掌摑女被告
據悉,男被告昨準備離開法庭時,曾在電梯內掌摑女被告,其後獨自拔足狂奔離開,留下女被告在法庭內飲泣。
案情透露,當日約下午6時30分,一名鐵路警區警員於涉案樓梯巡邏,發現女被告上身挨向男被告腳部。警員向兩被告詢問是否不適,兩人否認。警員離開後,懷疑兩人作非法勾當,遂到樓梯上方轉角位置,以反光鏡觀察。
警員發現兩人維持同一位置約4至5分鐘,上前看見女被告把頭放到男被告雙腿間,頭部上下左右移動。警員遂走到兩人面前,要求女被告站起。女被告站立後,警員看到男被告褲鏈已拉下,陰莖勃起並外露。兩人被捕,警誡下女被告承認因衝動犯案,男被告則承認女被告自願為他口交。
記者昨到案發的樓梯,見該處環境僻靜,有多個轉角位,大多附有反光鏡作保安用途。記者在樓梯逗留10分鐘,其間只得一名乘客使用。港鐵發言人未有直接回應本案,但表示若得悉有案件在站內發生,會交由警方處理。
事發銅鑼灣港鐵站
過往港鐵範圍內亦曾發生類似風化案。一名中四男生與12歲女友2004年2月某日,放學後於炮台山港鐵站內樓梯性交,女友後來更珠胎暗結,誕下女嬰。男生在保釋期間,再與另一名12歲女童在其祖母住所梯間非法性交。男生被控兩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05年5月13日被判入教導所。
【案件編號﹕ESCC53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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