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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4G收費防請君入甕


  電話月費計劃五花八門,消費者應衡量個人需求選擇。

  CTM及和記、數碼通向消委會提供4G服務收費資料。      
    手機月費五花八門   消委會籲謹慎選購
    4G收費防請君入甕
    資訊年代,居民生活基本上離不開4G手機,要物盡其用,便需配合4G網絡服務。但電話月費計劃五花八門,四家電信服務供應商的月費計劃各有優劣,若未清楚了解細節,隨時墮收費陷阱。消委會昨公佈4G服務收費問卷調查報告,提醒消費者按使用習慣及需要,選擇合適供應商及月費計劃,勿因限時或禮品優惠而選購不合自身需要的計劃,以免每月繳付不必要支出。
    三供應商提供資料
    自政府去年六月發出四個4G流動電信服務牌照,本澳4G電信服務相繼推出市場。由於各供應商推出的月費計劃的內容與收費標準各異,為提高服務的訊息透明度,以及方便消費者比較,消委會今年九月向CTM、和記、數碼通、中國電信發出問卷調查,但中國電信未有提供資料。
    合供三十收費計劃
    調查收集到三家供應商共十六個“4G基本月費計劃”、十個“4G數據月費計劃”及四個“4G兩地或以上的數據共用計劃”,合共三十個收費由每月九十八元至八百八十八元不等的月費計劃內容。同時,了解三家供應商的合約條款及政策措施。
    不設滾存收違約金
    根據回收的資料顯示,三家供應商無論在話音與數據用量方面都不設滾存機制,即消費者當月用不完相關的服務用量,也不能累積到下月使用,同時,消費者如要提前終止合約,和記與數碼通會向消費者收取違約金,CTM則視乎有否手機優惠之月費計劃。
    各師各法簽約睇真
    三家供應商在4G服務上的一般規定都是不盡相同,在基本、數據以及兩地或以上數據共用的月費計劃的三十個月費計劃中,計劃的收費標準、組合項目、計算方式等,例如相關供應商對網內(同一供應商用戶的聯繫)與網外(非同一供應商用戶的聯繫)通話時間屆滿後兩者的計價方式,以及流動數據與Wi-Fi服務以用量,或以時間作計價單位都有各自的做法。由於不同的規定會直接影響消費者的賬單,消委會建議消費者應全面比較各供應商的服務條款與收費是否符合個人的消費習慣,再決定選擇哪個供應商。同時,消費者亦要衡量個人需求來選擇月費計劃,以免每月承擔比實際需求要高的月費,造成不必要的支出。
    籲供應商增透明度
    是次調查亦顯示各供應商都能夠在消費者使用數據用量狀況、合約期限即將屆滿等,會預先為消費者提供相關訊息的提示服務,但由於各供應商推出的4G月費計劃內容資訊較多,消費者可能未必完全了解,故消委會建議供應商應進一步清晰與提高服務訊息的內容與透明度,消費者在選擇月費計劃時,如有疑問可向供應商查詢,要確認已明白供應商的規定與收費標準才承諾或簽署服務合約。
    消委會已將有關調查上載至網站www.consumer.gov.mo的“消費提示”供消費者參考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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