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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廉署:歐間接傳真戶口

律師稱賄款單日期歐不在澳

    廉署:歐間接傳真戶口

    【本報消息】華人置業集團主席劉鑾雄、港商羅傑承等八人涉行賄歐文龍案昨續審。律師續追問廉署高級調查員姚富泉,除斥責其作證時非基於實質證據,又舉證訂位會面記錄及歐着羅傑承存入涉案賄款的漏洞。姚富泉則綜合不同證據印證情況。
    貪污隱蔽多方印證
    羅傑承代表律師華年達問姚富泉如何證明機場對開五幅土地的招標存有不法性,姚富泉重申有關地段當年股東以二十億元買入,歐文龍以邀請標的方式招標無法為股東爭取最大利益,卻令涉犯罪行為合理化。華年達問有何證據顯示歐文龍影響評標委員會評分?姚富泉指出,不排除歐作出影響,基於貪污的隱蔽性,應用不同證據印證,歐亦曾下達意向予管理機場地的“利保發”負責人羅定邦,其後羅定邦與羅傑承有間接通話。
    姚富泉的答案引起律師不滿,華年達怒斥“從事律師生涯四十多年,未見過證人作供咁恐怖”,證人冇實質證據,肆意作證,對公義及所有人都無利。助理檢察長陳達夫開腔,指不應譴責證人的作證方式,若認為這種方式不公義來影響證人作供,“不如唔好問”,至於證據的有效性法庭自會衡量。法官亦表明希望證人直接回答問題。
    質同檯食飯打電話
    過去多堂庭審中多次被質疑的訂位會面記錄,律師繼續抽絲剝繭找出○五年六月十三日(即招標前三日),歐文龍的“友好手冊”記載晚上七時與何明輝晚餐,廉署認定羅傑承有出現。但律師指七時後三人有多次通話記錄,難道“同檯食飯,用電話打畀對方?”姚富泉解釋無法確定三人有飯局,但肯定與三人有關。律師再指○五年十月廿七日的飯局中,其中一張訂位記錄顯示“羅先生宴請崔司長”,但為何廉署的簡報中卻遮掩司長等人的名字?姚富泉稱,調查過程中有大量資料,廉署排查後將涉案資料在庭上展示,案卷資料並無遮掩。
    關於涉為二千萬元賄款的存款通知單,上面寫有由歐文龍實際操控的中銀香港戶口號碼,以及由於中“艮”字樣寫法另類,與歐的一份文件寫法一樣,廉署認定單據由歐傳真予羅傑承,以便存入賄款。但律師舉證歐○五年十月十七日離境,至廿六日返澳,傳真卻在二十日發出。姚富泉反駁歐即使不在澳門,仍可透過間接傳真,至於以甚麼方式無從稽考,但源頭是歐,最終存款資料亦交到羅傑承手上,羅並根據資料存款。
    東基短時間轉帳羅
    涉處理二千萬元賄款的“東基”公司,律師指有多位商人使用“東基”戶口轉帳,實情不祇羅傑承,更無證據顯示“東基”為羅傑承所成立。姚富泉稱,存到“東基”的款項,多於短時間內轉到羅的戶口,並重申“東基”並無業務,Moon Ocean與“東基”雖簽署了一份顧問合約,但未做到合約中所要求的事項。
    姚富泉指出,大劉與歐文龍有三次會面,大劉代表律師明路義質疑有何證據證明大劉曾出現於○五年十月廿七日的飯局?姚富泉供述,據出入境資料顯示,大劉、羅傑承及劉基穎(“東基”股東)同一時間、同一通道入境,並一同離境。
    聆訊明日繼續。

居民提款卡資料被盜(已更新)

Oct 28th 2013, 09:03, by omttnews@tdm.com.mo (澳門電台中文新聞及資訊節目部)

(澳門電台消息)司警偵破提款機詐騙案,拘捕1名江西男子,相信仍有4人在逃。案中發現35名本澳居民的銀行卡資料被竊取,司警正聯絡受害人。 皇朝區1間銀行去年9月中發現門外的自助提款機被裝設可拆卸的讀卡器,懷疑有人意圖竊取客戶資料。司警調查發現,被捕男子夥同他人在本澳多個提款機安裝讀咭器和攝錄鏡頭,相信賊人在本澳竊取資料和密碼後,製作假卡在內地不同地方提款。司警隨後接到4名本澳居民報案指被提款共3萬餘澳門幣。 被捕男子45歲,將被控電腦詐騙等多項罪名,移交檢察院處理。(李芬艷 黃偉鴻) 司警在記者會後提供補充資料:司警於去年9月11日接案,作案人於去年9月入境及離境,之後於本年10月21日再入境,於本月26日離澳門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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