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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達兩方案退海一居樓款
【最後消息】海一居小業主今凌晨接獲保利達發出訊息,保利達洋行有限公司就海一居發展項目向買家退回樓款提出兩方案。內容如下:
方案一:三年內分期返還按預約買賣合同已收取之樓款金額(對象為希望保障自身固有權益的業主)。自簽立退款協議時計為第一期,之後每半年計為一期,首六期每期返還百分之五,第七期返還餘下百分之七十及另加提供百分之十五的額外補助。
經我司法律團隊認為,本司有充分的事實基礎和法律依據向政府索賠,而在法律上任何人的合法權益因此事件而受到損害的,均可提出索償。倘贏得訴訟後能成功取回土地發展,我司承諾將按原圖則及原價售予參與方案一之業主,若果不能取回土地發展但獲得理想的財務賠償,我司會向參加方案一的衆業主發放合理的額外的補貼。
方案二:二年內分期返還按預約買賣合同已收取之樓款金額(對象為同意只須返還已付樓款的業主)。
自簽立退款協議時計為第一期,之後每半年計為一期,首四期每期返還百分之十,第五期返還餘下百分之六十。
當完成返還所有樓款後,雙方之間的買賣法律關係終止。欲辦理上述退款方案的業主可至海一居業主聯合會索取表格,並塡妥選擇意向,我司將會在統計數據後盡快進行資產套現及資金安排,以便加快推進落實處理返還已付樓款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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