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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七公共停車場使用規章公佈

法務局供稿

    七公共停車場使用規章公佈

    昨日出版的第十八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公佈了一份行政法規及多份行政長官批示,現簡介有關內容。

    第十一卅二○一六號行政法規,二○一六年度醫療補貼計劃。補貼金額為六百澳門元,該行政法規及相關補充法規的效力於二○一八年一月一日終止。

    第一二三卅二○一六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消費者委員會二○一六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四十八萬五千八百七十三點二,該預算為該批示的組成部分。

    第一二四卅二○一六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民政總署二○一六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七千五百三十八萬六千八百九十二點八五,該預算為該批示的組成部分。

    第一二五卅二○一六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澳門理工學院二○一六財政年度第一補充預算,金額為八百五十五萬八千九百○四點三三,該預算為該批示的組成部分。

    今期特區公報亦印發了二○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第十七期《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第一組副刊一份,公佈了第一一六卅二○一六號至第一二二卅二○一六號行政長官批示,分別核准黑橋街停車場、氹仔客運碼頭停車場、湖畔大廈停車場、居雅大廈停車場、蓮花路停車場、業興大廈停車場及樂群樓停車場的使用及經營規章,並自二○一六年六月一日起生效。

    新規定下,上述停車場的收費,分日間普通票及夜間普通票,日間時間為上午八時至下午八時前,夜間時間為下午八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前。

    輕型汽車的日間普通票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為六澳門元,夜間普通票則為三元;重型及輕型摩托車的日間普通票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為二元,夜間普通票為一元。

    (法務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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