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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世界盃期間,嚴厲打擊醉駕行為。 (資料圖片)
【本報消息】治安警察局訊:為加強打擊世界盃期間酒後駕駛,治安警交通廳於昨日至十五日,展開為期七日的“火掠行動”,加強阻嚇及糾正酒駕者的僥倖心理,確保行車及行人的交通安全。
交通廳警司黃志宏昨日晚上率領行動隊伍一行十多人,於本澳各區酒吧附近截查車輛,當發現懷疑有人酒駕時,會立即對其進行呼氣酒精測試。如拒絕者,將可觸犯“違令罪”,可被科處最高一年徒刑或一百二十日罰金。
根據《道路交通法》規定,當駕駛者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等於或超過○點五克至低於一點二克,首次觸犯最高可被科處三萬元罰金及禁止駕駛六個月;累犯最高可被科處六萬元罰金及禁止駕駛三年。當每公升血液酒精含量等於或超過一點二克,更可被科處最高一年徒刑及禁止駕駛三年。
兩宗有人受傷
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的酒駕共有一百四十五宗(包括十四宗導致有人受傷的交通意外),同比下跌兩成九。今屆世界盃賽事(六月十四日至今)酒駕有廿一宗(當中包括兩宗導致有人受傷的交通意外),上屆世界盃期間酒駕共有六十七宗。
治安警呼籲,酒後駕駛累己累人,違者將負上刑事責任;如發生交通意外引致他人傷亡時,除刑事責任外,須作巨額民事損害賠償,更對受害者及其家人造成嚴重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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