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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男生涉性侵十二歲女生

司警昨日公佈一宗性侵犯兒童案件,十二歲中學女生去年十月透過微信認識一名十五歲中學男生,雙方兩日後見面,即在女生住所梯間發生性行為。至本月六日早上,女生離家失聯,其母報案,女生晚上回家,母帶女到警局銷案時,警員揭發事件,交司警處理。司警查獲涉案男生,案件移交檢察院處理。

    微信相識梯間性交

    本月六日,治安警將一宗性侵犯兒童案件移交司警處理。司警接手偵查,事主為十二歲的中學女生,涉案為十五歲的中學男生,兩人就讀不同學校,案件已通報教青局。

    司警發言人譚永強表示,去年十月,兩人透過微信加為“好友”,雙方很快談及性問題,男生更主動約女生到某地點發生性行為,事主翌日答允,在雙方成為好友後兩日,在女生新口岸區的住所梯間發生性行為,之後男生再透過微信聯絡女生,女生沒有理會。

    女生失蹤警局揭發

    直至本月六日上午十時,女生離家後失聯,其母親報警求助,直至晚上七時,女生回家,自稱與男友在本澳拍拖行街,母親帶女兒到警局銷案。警員與女生溝通時,揭發女生曾於去年與一名男生發生性行為。

    家長應多關注子女

    譚永強表示,年輕人對性無知和好奇,希望家長多關注子女行為,灌輸正確的性觀念和如何自我保護。家長也應關注子女使用手機情況,教育子女網上和手機聊天軟件交友要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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