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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部門發佈惡劣天氣開考安排

“特別天氣消息:氣象局已經發出了黑色暴雨警告信號及雷暴警告,現時……”
    “唉…….”聽罷電台的天氣報告,再望着窗外的滂沱大雨,子言不禁眉頭緊皺。
    “咦!子言,外面這麼大雨,還要外出嗎?要見女朋友也用不着選這個時候吧。”子言的姐姐芷琴看見子言已換好衣服準備外出,不禁揶揄他。
    “才不是呢!”子言解釋:“我報了公共部門的入職開考,今日筆試,所以要外出參加考試。”
    芷琴聽罷疑惑道:“但現在氣象局已發出了暴雨和雷暴警告,開考部門還會如期考筆試嗎?”
    子言道:“其實我也有這樣的疑惑,但我翻查開考部門公佈的確定名單,並無倘若出現惡劣天氣時會如何安排的資訊,所以我也不知如何是好?如果部門依期開考而我沒有赴考,就會平白喪失機會。但現在外出,就肯定會落得變成‘濕水鴨’的下場……”
    “為免錯失機會,借你我昨天新買的超級大雨傘先去赴考。但開考部門忽略這方面的安排的確有點不妥,你可致電廉政公署查詢一下部門做法有否行政違法或失當之處。”芷琴邊說邊將雨傘遞給子言。
    翌日,子言決定致電廉署投訴。廉署接獲投訴後隨即展開調查,其間發現涉案部門開考資訊的公佈方法比較混亂,就有關惡劣天氣的安排,不同的開考,有不同的公佈方式,甚至有開考不發放相關資訊,這樣可能使准考人無所適從。
    經綜合分析,現行公職法律制度沒有規定開考筆試當日遇上惡劣天氣的處理和安排,亦沒有明文規定須在開考通告、臨時及確定名單中載明該等資訊。然而,廉署認為部門應從優化行政程序、善意原則和便民的角度出發,改善現時發放惡劣天氣下相關安排的資訊所採用的做法,以統一的方式在公佈筆試的相關資訊時,向准考人發放惡劣天氣下相關安排的資訊。
    廉署向涉案部門表明立場,其後部門接納廉署的意見,將規定在局方網頁公佈確定名單的同時,一併公佈准考人須知,並在須知內統一發放惡劣天氣下相關安排的資訊。
    子言收到廉署的回覆頓感釋懷:“太好了,以後如若再遇到這種情況,就不會無所適從了。”
    (廉署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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