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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首九月“機駕”檢控逾二千宗


  等候交通燈號時使用手提電話同樣可被檢控

  當局冀持續宣傳推廣提高道路使用者交通安全意識      
    首九月“機駕”檢控逾二千宗
    等候交通燈號塞車玩手機同樣被罰
    【本報消息】治安警察局交通廳今年一月至九月檢控駕駛期間使用手提電話二千三百多宗,較去年同期下降超過兩成。
    治安警察局監控警司處處長梁華志指出,在等候交通燈號及塞車期間,無佩戴免提裝置使用手提電話同樣可被檢控,警員可憑現場目擊資料,事後檢控違例人士。
    記錄資料事後檢控
    梁華志昨日出席“交通安全嘉年華”新聞發佈會時表示,駕駛期間禁止使用手提電話,亦包括等候交通燈訊號或塞車時間,主要是路面原因令到車輛停止,期間駕駛者如未以免提裝置使用手提電話均屬違例。駕駛者在駕駛期間使用手提電話如被警員截停,現場條件足夠時,警員可以即時檢控違例人士,如現場環境及條件未許可即時檢控,警員可以記錄現場相關情況,事後以通知信向車主發出告票。
    根據警方提供的資料顯示,今年由一月至九月,針對駕駛期間使用手提電話發出的檢控數字為二千三百一十七宗,較去年同期三千○六宗減少六百八十多宗。
    另外,今年首九個月本澳交通意外共一萬一千宗,較去年同期下降百分之六,但仍有八人因交通意外死亡。警方表示大部分意外成因主要是與前車距離太近及車速過快導致,呼籲駕駛人士小心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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