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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何超明官運亨通形象正面

何超明官運亨通形象正面

    疑捲入涉貪案的前檢察長何超明為本澳首位具法學博士學位的本地司法官,由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已在本澳司法界工作,九十年代曾擔任澳葡時代“反貪公署”副高級專員,回歸後擔任檢察長長達十五年。在領導檢察院期間,檢察院曾處理多宗重大案件的檢控工作,最為轟動的便是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瀆案。
    首位博士司法官
    何超明一九五五年出生於澳門,祖籍廣東番禺,世居澳門。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三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一九九一至一九九三年赴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學修讀語言及法律課程,一九九四年修讀澳門大學法學院法律課程。一九九八年修讀中國國家行政學院澳門高級公務員培訓班。一九九九年至二○○二年獲北京大學經濟法學博士學位,成為首位具有法學博士學位的澳門司法官。
    一九八三年後,何超明曾先後擔任高級法院助理法官、法官、庭長等職。一九九三年出任澳葡政府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協調員,一九九五年升任副高級專員,其間並多次代任高級專員。一九九九年八月,獲任命為澳門特別行政區首任檢察長,二○○ 四年、二○○九年再兩度獲任命為第二任、第三任檢察院檢察長,領導檢察院工作達十五年之久。檢察院在其領導的十五年期間,曾處理多宗重大案件檢控工作,當中包括涉及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的一系列貪瀆案檢控工作。其他對社會較有影響的案件,檢察院亦會對外公佈處理進度。
    正義不是遲來的
    作為主要官員,身居司法系統要職的何超明在任檢察長期間頗為活躍,時常參與公開活動。何超明在結束第三任檢察長前受訪時,曾指出十五年工作有三個“未圓心願”,希望將來加快審訊效率,使“正義不是遲來的正義”;因應新形勢修訂刑事法律,不應讓法治存在“空窗期”;改善檢察院工作環境。
    二○一四年,第四屆行政長官選舉前,何超明被外界盛傳為“黑馬”,但最終並未有參選。自不再擔任檢察長一職後,何超明繼續留任為助理檢察長,於去年初獲委任為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委員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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