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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證人指總經理接匿名舉報調查

葡京女副經理疑收受妓女利益

    證人指總經理接匿名舉報調查

    葡京酒店高層何猷倫涉嫌聯同酒店女副經理、總經理等六人組成操縱賣淫集團,安排女子在酒店賣淫案昨日續審。多名辯方證人均指總經理收到對女副經理收受妓女利益的匿名舉報,指示下屬調查。
    王女放假何倫發房
    葡京酒店前總經理陳健文昨回應控方提問時表示,次被告王某(女,副經理)於一三年六至七月入職,其毛遂自薦,後來才知道她是“YSL”。對於王女與何猷倫的關係,陳健文認為兩者是老闆與夥計,不過當時他已不在葡京酒店工作,任職新葡京。同年約九月第三被告倫某(總經理)收到王女收受“YSL”利益的匿名舉報,他強調何猷倫多次着倫某跟進,祇是查不出證據。聽說王女初來酒店時對餐廳不熟悉,由何作嚮導。
    陳健文不認為王女在酒店八樓享有一間供其長期居住的房間有任何特殊,因其工作具危險性,且不熟悉澳門,早期公司的副經理都享有此等待遇,不過後期員工選擇要房津。他說,何及倫在王女放假時親自安排“YSL”的發房,冀自行找線索,但助理檢察長郭少萍懷疑為何要待王女放假時始調查,證人重申是剛好王女放假,未有合適人選代替其職務,二人才親自操刀。
    投訴入住要三十萬
    兩名曾經是倫的秘書及一名人力資源部主管均說倫收到有指王女收受妓女利益的投訴後,指示下屬調查。倫最近一任的秘書稱,投訴內容指王女收受二十萬至三十萬元才讓客人入住酒店,她持續一至兩個月透過電郵與投訴人聯絡,並致電給對方提供的電話,卻長期處於關機狀態,無法獲取進一步資料。助理檢察長問及除此之外,倫有否要求直接問妓女?證人回答沒有。
    上述四名證人,以及第四被告麥姓保安經理、第六被告潘姓司機的朋友均認為他們所認識的被告,為人正直。
    餘下數名辯方證人將於下月四日出庭,控辯方並於當日作結案陳詞,案件預計四月八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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