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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公佈《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費用估算》專項審計報告
【1月14日審計署】審計署公佈《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費用估算》專項審計報告,報告指出澳大新校區在2010年4月最初估算時的金額為58億澳門元,其後因設計要求出現調整、匯率變動及通脹等因素,需於2011年11月訂定98億澳門元的總預算上限。然而,整個新校區項目的預計投資除了工程費用外,尚包括顧問諮詢、基礎建設、工程監理及質量控制等其他建設相關開支,總金額超過102億澳門元。審查發現建設發展辦公室在計算項目建設費用的整體性,以及估算訂定時作出的考量和訂定後的檢視及更新均存在不足。審計報告集中在新校區的建設費用方面,目的是審查新校區項目所制定的估算是否完善,以控制建設項目所需投入資金,並根據審計結果提出相應的審計意見和建議。
審計報告披露建設辦所訂定的58億澳門元最初估算只包括工程費用,沒有包括其他建設相關的57項獨立開支,涉及金額約12億澳門元。其後特區政府與廣東省人民政府於2011年11月簽訂合作補充協議,訂定整體建設的總預算上限為98億澳門元,把上述57項開支中的3項納入當中,但只包括新校區項目各單項預算,亦沒有包括其他建設相關的54項獨立開支,涉及金額超過4億澳門元。因此,58億澳門元的最初估算與其後的98億澳門元上限均未能涵蓋整體費用。
報告又指在訂定估算時,雖然新校區在國內建設,並以人民幣計算工程費用,但建設辦卻考慮新校區將來會交付澳門大學使用,沒有參考國內的建造成本,只參照本澳公共工程項目中類似規格的建築物,例如公共房屋及終審法院大樓的建設標準和造價,訂定校區部分的項目估算單價。審計意見認為大學校舍建設與終審法院大樓無論在建築風格及功能等方面均不盡相同,因此終審法院大樓的建造成本並非適當的參考依據。審計報告亦指建設辦參考的2006年公共房屋判給金額,與2010年4月建立最初估算時比較,已是超過三年前的數據,反映建設辦在建立最初的估算時所使用的數據已不符合當時狀況。審計署認為建設辦對有關估算的參考依據欠缺科學化的考量,所得出的估算未能反映實際所需成本。
同時,建設辦在訂定隧道的估算時,亦沒有考慮通航規劃等影響造價的重要因素。建設辦於2009年8月已知悉十字門為3,000噸海輪後備航道之規劃,但認為須向內地相關部門諮詢是否落實規劃,並需分析論證隧道的設計及施工方法等,以便不具備條件時可協調調整通航規劃。因此建設辦於2010年4月進行估算時,只以最簡單的兩岸距離乘以單位造價的方法計算出5億澳門元的隧道工程費用。然而至2011年11月,河底隧道的預算上限已上升至20億澳門元,比原估算5億澳門元增加3倍。
建設辦認為工程時間緊迫,建立最初估算後已隨即展開深化設計,而沒有建立更貼近實際的估算,繼續將之作為工程費用的控制指標。但審計報告指出,隨著工程的開展,建設辦逐漸掌握各項目實際判給金額與最初估算的差異、匯率波動與通脹因素,以及估算、概算和預算等資訊,例如估算後半年即2010年11月判給標誌性建築物(圖書館、中央教學樓、校史展覽館)的金額是6億9千多萬澳門元,比最初估算的4億8千多萬高出超過四成,反映建設辦已具備一定條件但卻沒有對估算作整體更新。
審計報告又指,由於存在上述問題,估算與建設費用出現脫節的情況,根本無法達到建設費用管理及控制的作用。有關估算亦不屬於一個反映真實所需的開支,使往後建設投資變化的分析不存在可比性。再者,建設辦沒有及早對估算作出檢視及更新,有關做法並未能體現對於建設費用逐步控制的管理原則,更令衡量有關投資變化的合理性增添困難。審計結果反映新校區的最初估算已失卻作為建設費用控制的根本意義。
從整體公共資源分配的角度分析,不完善的項目估算將影響特區政府對公共資源的有效運用。若高估會佔用政府的其他財政資源;若低估則會導致項目在開展後須增加投入資金,可能令到日後的財政安排出現困難。尤其對於新校區項目這類大型投資,相關的資金調配動輒數以億計,故每次調動均會對公共財政安排造成影響。
審計署促建設辦綜合考慮建設項目各項所需費用,包括工程、監理、質量控制、設備購置等,從建設項目總投資的角度,為項目制訂整體估算。要做到內容和費用構成齊全,令權限實體知悉整體需動用的資金,以作出適當決策。建議在執行項目建設時,應按建設項目及其規格的實際要求,搜集及考慮各方面的因素,以動態投資的方式,訂定一個以控制建設費用為目的之投資估算。在項目建設的各個階段,應對建設費用進行適時的檢視及更新,逐漸細化對建設費用的計算,以保證相關計算的準確性和控制的有效性。
報告較早前已呈送行政長官,公眾可於審計署網站下載報告全文,或於明(15)日辦公時間到本署免費索閱。
報告全文: www.ca.gov.mo/files/SA1013cn.pdf
建設發展辦公室認同審計報告 對大型跨境項目工作的指導意義
【1月14日建設發展辦公室】審計署就《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費用估算》進行有關專項審計,在審計報告中對有關編制投資估算提出的建議,建設發展辦公室認同審計報告內容對大型跨境項目工作上的指導意義。對於在日後完善有關項目的估算工作上,建設發展辦公室將遵照審計部門提出應謹慎注意的地方落實執行,在任何工程上均審慎嚴格遵守善用公帑、謹慎理財的原則下推動項目。
建設發展辦公室認同在任何公共工程項目上應明確建設項目及其規格的確切要求,並在工程開展前期及過程中搜集、整理及分析各類有代表性的已完工項目造價資料,合理預測人工及材料價格的動態因素等,以訂定一個以建設費用控制為目的之投資估算。鑑於有關建立資料庫的完善對未來相關工作有很大幫助,建設發展辦公室在吸納審計報告中對有關編制投資估算提出的建議後正不斷進行資料數據的整合及分析工作。
對於審計報告中所述,本辦公室第399/GDI/2010號建議書中的工程估算金額是用以計算判給設計服務費用,估算金額是基於當時有限的設計資料,採用較低的估算金額計算設計服務費用源自節約的考量。
建設發展辦公室贊同審計署提出估算應包括前期研究、設計及建設施工等不同階段的支出費用,同時亦應綜合考慮建設過程中的測量勘探、工程監理及質量控制等工作的費用;在往後的類似項目進行估算時,將參照審計部門提出的建議對有關估算內容和費用構成更齊全的前提下,避免遺漏項目及其相關費用,以能對項目作出更好的決策。
在審計報告中提出的建設費用中,排洪渠搬遷費用應列作為新校區建設投資開支的一部份,建設發展辦公室會在今後的項目中加強研究溝通,對每項開支的立項加強處理,而是次排洪渠搬遷費主要由珠海市橫琴新區管理委員會負責執行,故建設發展辦公室認為排洪渠遷移項目的費用與土地租金費用一樣同屬政府行為,認為歸納為土地開發成本費用較為合適,建設發展辦公室相信,在吸收審計報告內有關指引出發點的精神,將對後開展大型跨境或境內公共工程時對定訂開支立項時起著指導及探討啟發作用。
另外,橫琴島澳大校區主體建設連隧道建築費用的調升,除了涉及近年通脹、建材成本上漲及匯率變化等多種因素外,亦因連接路氹城河底隧道調整施工工法、長度與深度,工程量大幅增加,令建築成本由原來的5億元增至20億元。
有關澳大新校區河底隧道的造價估算,早於2009年是透過顧問公司提供之研究資料,在未有詳細埋深要求、地質資料及圖則設計下,按500米河中段來估算約為5億元。在2010年9月經國家航道局批覆後,因應兩地權限部門提出符合後備航道的需求,調整了建造深度由13米增至最深25米;而在2010年到2011年期間,亦反覆進行了多個不同領域範疇的專家論證,包括航道、開挖要求、環評、水環境、海洋、水利及施工方案等10多個專家論證會。其後,與國內相關部門商討及作出深化研究後,再提交相關論證報告到兩地海事及航道部門審批。
有關《橫琴島澳門大學校區海底專用隧道工程海洋環評第二次公示》是論證過程的其中一部份,根據有關資料,隧道工程造價在作初步估算時,並未完成地質勘探,而綫路規劃、功能佈局、施工方案、航道要求等的邊界條件亦未明確,隧道長度只考慮海中段500米的距離,在深化設計、施工專項方案未有完成的基礎上,估算海中段隧道造價約5.6億澳門幣,有關海域使用等論證報告,只援引這項初步估算資料作為提交申報資料。
2011年11月,隨著隧道主體工程設計、施工等方面的各專項論證完成,隧道工程建造範圍、建造標準和施工工法得到確定,隧道項目的建設內容和工程量清單相對明確,其中對工程造價具有重大影響的因素是隧道的施工方法,最終確定隧道造價預算上限爲20億澳門元。
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項目作為在「一國兩制」框架下的首個粵澳合作建設項目。項目具有落實粵澳更緊密合作、先行先試、制度創新的重要意義,並在創造新思維與新管理模式方面,為日後其他項目的推進提供了示範作用及寶貴經驗;關係到澳門未來長遠的可持續發展及人才培養的重要戰略部署,對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亦有積極意義,為今後粵澳兩地在更廣範圍、更高層次參與橫琴開發與澳門民生建設奠定堅實的基礎。
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項目佔地面積達108.99公頃,總建築面積約94萬平方米,包括了15個組團建築物、80棟單體建築物,市政道路面積達13萬平方米,還有配套的水、電、燃氣、通訊、資訊、海關、警察局和生活服務設施等。主要單體建築物的設計。
項目建設期由2009年12月20日起動,面對著工作量大、協調層面廣,建設期內按照國內法律法規興建,三年時間完成有關項目,建設發展辦公室需要克服多方面困難,包括在未開發的非建設用地上通過一年時間進行土方回填及地基改良。此外,建築物、河底隧道及各類市政設施的建設整個項目的任務書至2010年7月基本具備,河底隧道的施工圖則於2011年8月完成,設計按兩地建築標準進行,建設過程中設計資料不斷加入、補充和修改,以邊設計邊施工的形式於兩年時間內進行建設才可抓緊每個工程的節點。
建設發展辦公室對橫琴島澳門大學新校區建設項目高度重視,以務實的態度,積極參與各項工作,並將繼續貫徹「審慎理財、節約運用」的原則,嚴格控制每個項目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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