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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民署關閘設站檢疫年花


農曆年廿七至年廿九運作三天

    民署關閘設站檢疫年花

    為方便居民歲晚於內地購買自用年花回澳,民政總署將於二月五日至七日(農曆年廿七至年廿九)一連三天在關閘口岸設置臨時植物檢疫站,免費提供植物檢疫服務。民署呼籲居民切勿攜帶瀕危野生植物入境。

    民署昨日上午十一時在大樓禮堂舉行記者會,管委會委員關施敏、梁冠峰,環境衛生處長何炳雄、衛生監督部代部長甘志威、綠化處代處長歐陽源澧等介紹近期工作。

    日攜年花限五公斤

    臨時植物檢疫站只設於關閘口岸,運作時間上午九時至晚上十時,如攜帶年花回澳,須注意以下事項:一,所有植物必須為個人自用及符合下列的重量規定:每名入境人士每日可攜帶植物的總重量不得超過五公斤;每名入境人士每日可攜帶具泥土及帶根植物一盆,或合計總重量不超過五公斤的小盆栽,或總重量不超過五公斤鮮切花,但單項品種不得超過一公斤。

    植物要有“出世紙”

    二,不帶根的植物如鮮切花類合計重量不超過一公斤者可免檢(水仙、風信子等浸水植物視為不帶根植物);三,攜帶植物入境,必須遞交當日由花商發出有蓋印及簽名的憑據正本,並附有生產卅採購花場的名稱、聯絡地址及電話、品種名稱及數量等資料,以便民署人員為植物檢疫;若涉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植物品種,須預先取得經濟局發出的入口許可,方可攜帶入境。凡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入口植物,民署將扣押處理。有關人士如欲領回,須補辦正式入口准照申請手續。

    民署呼籲居民,如沒有預先取得經濟局的入口許可,切勿攜帶屬於《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的植物入境,當中包括所有品種的蘭花、豬籠草、瓶子草、捕蠅草、仙人掌、蘆薈、鐵海棠、玉麒麟及蘇鐵等,以免被檢控。屬經濟局第2/2008/DGCE號通告有關個人攜帶少量指定人工培植蘭花品種免簽證事宜除外。

    根據內地規定,個人從廣東攜帶不超過兩盆或十株人工培植蘭花(蝴蝶蘭、大花蕙蘭、萬代蘭、文心蘭及卡特蘭)直接出境到港澳,須出示合格的標籤。居民如有疑問可致電二八八八·○○八七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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