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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躁男涉虐妻10年被捕


  “家暴法”生效後,司警拘捕首名涉虐妻男子。

  譚永強(左)公佈案情

  司警檢獲疑犯搶走妻子的手機和傷人車匙      
    違反家暴法    司警接首宗
    躁男涉虐妻10年被捕
  “家暴法”本月五日生效,司警首次援引違反“家暴法”拘捕一名涉虐妻的男子。疑犯嗜賭致夫妻不和,虐打妻子長達十年。其妻因兒女年幼啞忍,無報警和向社工局求助。近年,疑犯懷疑妻子有外遇,虐打情況更嚴重。今年九月女事主提出離婚,疑犯兩度“箍煲”未果,先後再向妻子施襲。司警接報前日拘捕涉案男子。
    毆妻索錢還賭債
    涉案男子姓黃,三十九歲,本澳居民,任職巴士司機。其涉2/2016號法律第18條《家庭暴力罪》,昨日移送檢察院處理,一旦罪成,可被判處一至五年徒刑。黃某妻子年約三十八歲,本澳居民。
    司警發言人譚永強表示,疑犯與女事主結婚十六年,育有四名兒女。近十年因嗜賭,經常向女事主借錢賭博,並要女事主助其還賭債,導致夫妻經常吵架,疑犯更對女事主拳打腳踢。女事主因兒女年幼,忍氣吞聲,沒有報警及向社工局求助。近兩年,疑犯開始懷疑女事主有外遇,經常施以虐打,情況變本加厲。
    妻提離婚遭掌摑
    今年九月下旬,女事主忍無可忍,向疑犯提出離婚,疑犯答允,原定本月二十六日到法院辦理離婚手續。在女事主提出離婚時,疑犯要求女事主立即搬出台山新城市花園住所。女事主搬走後,疑犯卻不斷致電要求復合,都被女事主拒絕。
    至本月二十一日上午七時,女事主在何賢紳士大馬路等候乘坐員工巴上班時,疑犯突然出現要求復合,雙方發生口角,疑犯搶去女事主手機,再掌摑女事主才離開。女事主報案,司警局即立案調查。
    阻妻報案竟掐頸
    本月二十三日上午七時,女事主駕駛電單車準備返回白朗古將軍大馬路租住的住所時,被疑犯駕駛電單車跟隨,疑犯截停女事主的電單車,拔走車匙,逼事主回家復合。女事主逃到附近大廈管理處致電報警,疑犯尾隨到管理處,並強行拉走女事主。女事主反抗,被疑犯雙手握頸及用電單車車匙劃傷頸部。疑犯傷人後立即逃出大廈。女事主受傷送院,報警求助。
    司警接手偵查案件,前日中午到台山新城市花園一單位拘捕疑犯,有人承認近日和多年來虐打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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