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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保利達新方案業主反應不一


保利達優化“海一居”返還款方案 (資料圖片)
【本報消息】保利達洋行昨日凌晨再向“海一居”小業主發出公開信,指出對六月八日推出的兩個返還已收樓款(返還款)的方案作出優化,內容如下:

    方案一:(以現金返還已收樓款)簽立協議當日返還百分之二十,協議後半年內返還百分之三十,協議後一年內付餘款百分之五十,付餘款時另付百分之二補貼;即將退還樓款年期由原方案兩年縮減至一年。

    方案二:(以返還款支付購買物業的首期)一,購買發展商或由發展商協助購買集團其他公司名下在澳門的物業,如目前正在銷售中的海上居住宅,可獲價單的百分之十五折扣優惠;二,每一業主(公司名義亦可)首輪可優先購買一個物業,若業主持有多個海一居單位則稍後有序地再作安排;三,全部返還款可立即作為購買物業的首期,不足部分需業主自行或辦理銀行貸款付清。

    保利達洋行表示,一直以最大努力和善意向眾業主按法律及合同盡快履行應有的責任,同時已加緊進行資產套現及資金安排,欲辦理上述返還款方案的業主可至海一居業主聯合會索取表格,並填妥選擇意向,該公司將會統計及分類數據,以便加快推進處理返還款事宜。上述方案內容是該公司擬定的原則性條件,一切具體權利和義務,以及相關條款細則,概以雙方正式簽訂的協議條文作準。重申一貫立場,若有任何合理可行方案,能爭取按照原圖則建樓給一眾業主,定當全力配合。若有新的進展,會盡快及時知會眾業主。

    業主堅持收樓立場

    海一居業主聯合會主席高銘博表示,保利達的態度有進步,提出的新方案特點是縮短退回樓款年期,由於不同小業主購入海一居的時間和呎價不同,對新方案反應不一,有的到聯合會表達訴求,有的直接到保利達查詢。

    早前聯合會跟保利達開會的時候,曾經要求保利達一次性退回樓款,惟對方聲稱資金不足。他重申聯合會的立場是要收樓,希望政府、保利達和小業主再進行一次三方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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