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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議員促徹查行政違法


停車場五百四十二個電單車車位近半被用作月票

專用位設在地下二層,並大字標明 佔用“鎖轆”。
質疑違規三年無可能不知

    議員促徹查行政違法

    何賢公園停車場未獲政府批准下推出月票位,且違法足三年政府竟懵然不知。議員李靜儀批評“誇張、過分、無法接受”,形容公司“藉公共資源斂財”,政府疏於監管,對違法行為視若無睹。質疑相關負責人是完全不知情抑或存心包庇,促徹查。區錦新稱事件再次暴露交局行政混亂、無能,檢討監管制度迫在眉睫。

    調查有否涉貪腐

    繼當局早前自曝三百月票車位從未租出後,昨日又發生停車場管理公司擅自發出近四百張月票“測試卡”三年多,政府竟然毫不知情的荒唐事,李靜儀認為疑點重重。第一,政府從未批出月票位,但該停車場設專門月票位出入通道是長期事實,莫非一直強調“加強監管”的政府視若無睹?第二,月票問題最近吵得沸沸揚揚,政府聲稱已巡視過所有公共停車場,竟然未能發現違規,要等有關公司“自首”?

    李靜儀認為,涉事管理公司的違規不簡單,是借用公共資源斂財,行為過分。“擺明政府完全沒有批准,都夠膽擅自推出‘測試卡’,認真明目張膽。”以涉及的三百九十個車位全數租出計算,涉及收益八百多萬元,僅罰款廿五萬市民難以接受。種種跡象顯示當局疏忽監管停車場月票,更讓人懷疑有關部門“究竟是完全唔知道、發現唔到抑或有心包庇,知悉狀況但唔監管?”後者已屬另一層面的問題,當局應徹查違規情況,查明是否有人涉及貪污受賄。

    批交局行政混亂

    區錦新質疑長期違法“政府唔應該察覺唔到”,是“正常的運作不可能出現”,相信交通事務局的行政混亂。除要深究負責的人員是否“隻眼開,隻眼閉”,追究個別管理者的責任,也應查明監管漏洞,尤其是全澳其餘的卅七個停車場是否存在類似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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