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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一豆沙梘水粽含硼酸


    【本報消息】民政總署訊:端午佳節在即,為保障市民食用安全,民政總署、衛生局與消費者委員會於本澳市面餐廳食肆、麵包雜貨店及超市等地點,共抽取三十件粽子樣本進行微生物學和化學檢驗。結果驗出一件豆沙梘水粽樣本含有硼酸,未能通過檢測。當局已即時採取一系列防控措施,並呼籲購買相關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食用。其餘食品樣本的檢測結果未見異常。
    問題粽據稱來自珠海
    檢測結果顯示,該不及格豆沙梘水粽樣本硼酸含量為百萬分之四百三十,抽取自台山區好世界酒樓。當局已即時指令涉事商戶停售問題食品,並扣押與銷毁。由於涉事酒樓報稱有關問題食品購自廣東省珠海市官塘茶菓店,民署已透過粵澳食品安全合作機制通報廣東省當局跟進事件,並呼籲已購買上述產品之市民應立即停止食用。硼酸並非食品添加劑,對人體健康潛在危害,目前世界多國包括中國在內早已禁止其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
    為確保食品安全及消費者健康,業界應向可靠的供應商選取貨源及謹慎貯存食品;製作食品前須確保原材料的品質符合食用衛生及按工藝需要在合理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食品添加劑,食品應置於合適的溫度及環境下展示,並妥善保護食品免受污染。
    另一方面,市民應向信譽良好及衛生的店舖選購粽子。購買時應留意店舖的衛生環境、粽子是否妥善儲存於雪櫃內(攝氏五度以下)。如購買預先包裝的粽子須仔細閱讀包裝上的標籤,並注意其保存限期、貯存方法、生產商等資料。不要購買來歷不明、過期、發出異味、包裹不妥當或外觀異常的粽子。購買粽子後應盡快進食,如非立即食用,應將粽子放置於攝氏五度以下的雪櫃內,並應謹記“上熟下生”的原則。
    節日期間亦應保持均衡飲食,粽子的熱量和脂肪含量都偏高,不宜過量食用。本年度端午食品整體檢測結果詳情,可瀏覽食品安全資訊網(www.foodsafety.gov.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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