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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兩百八年期的士牌月內開投


廿一部期滿完成退還執照

    兩百八年期的士牌月內開投

    早年發出的年限的士執照今、明兩年陸續到期,今年到期的六十個執照交還工作已展開。為補充的士數量,政府於月內公開開投新一批兩百個八年期的士執照,執照不得延期和轉讓,用作營運之的士在執照屆滿時需被註銷。

    交通事務局四月初續向今年到期的六十個年期的士執照持有人發出信函,通知有關人士於指定日期到汽車檢驗中心辦理退還手續,當中於本月一及二日到期的廿一部的士執照持有人已全部辦理有關手續,並已向局方交回俗稱“半月牌”的車輛識別號牌。局方人員協助有關的士車輛移除識別,並安放“非營運車輛”標示,明確有關車輛為非營運車輛,同時向相關人士發出有效期為三日的臨時登記摺,以便其將車輛駛往其他地方報廢。此外,有部分執照持有人在退還執照前已完成的士車輛報廢,故祇須向局方交回車輛報廢證明文件,毋須移除的士車輛識別。

    依法檢控逾期營運

    按照具年期的士執照公開競投的相關批示規定,有關執照期限屆滿後不得延期,若有關執照繼續營運,可據規定罰款二萬五千元。交通局與治安警察局會保持緊密聯繫,如發現有屆滿的士執照年期之的士繼續營運,會依法檢控。

    因應今、明兩年有二百三十個年期的士執照陸續到期,行政長官昨日作出批示,以公開競投方式發出二百個八年期的士執照。交通局現已籌備有關工作,預計本月內可展開招標程序,局方稱會續評估公衆對的士服務的需求,透過增發牌照回應公衆的士服務的需要,並參考的士客運法律制度諮詢過程中有關的士發牌制度的意見,深入考慮未來的士發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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