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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四菲漢涉塗鴉文物





四菲男涉加重毀損被捕




疑犯在 瘋堂斜巷塗鴉兩文物

    飲酒手痕亂噴漆    瘋堂十號也遭殃
    四菲漢涉塗鴉文物

    【本報消息】四名菲律賓男子疑一時貪玩,先後塗鴉瘋堂斜巷婆仔屋附近兩座文物建築,惹上官非。司警拘捕該四名男子,並揭發有人逾期逗留一年;行動中另外帶走一名男嫌犯一併送檢察院跟進。警方估計案件仍有人在逃,現正進一步調查。

    一逾居任洗車工
    被捕四名菲律賓男子年齡二十至三十歲,其中一名三十歲男子逾期逗留一年,在本澳任汽車清潔員;其餘分別為外僱或持澳門居民身份證,任職酒店清潔員或管理公司服務員;各人涉加重毀損,被移交檢察院處理。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五年。
    四人被拘兩在逃
    案情透露,司警上月二十日接獲文化局通知,指其轄下位於瘋堂斜巷兩座文物建築,包括二十三號文物外牆和十號外圍花圃有七處地方遭人塗鴉,維修費需兩萬一千元。現場所見,上址其中一座現被用作“瘋堂十號創意園”,另一座位於對面,門口刻有相信是年份一九二五的數字。司警接手調查經分析,相信至少七人作案,掌握資料後,前日到疑人住所及工作地點拘捕涉案四男,兩人在逃,有人承認一時貪玩犯案。
    深宵飲酒搞搞震
    調查發現,四人居住事發地點附近,經常相約飲酒,上月十一日深夜在瘋堂斜巷婆仔屋附近如常飲酒聊天,期間有人帶同自備噴漆在上址塗鴉,寫上樂隊名的英文字句,以及羅馬數字和符號後逃離現場。司警行動中起回犯案用的噴漆和疑人當時穿着的衣服,同時另外帶走一名任職酒店服務員的男嫌犯,將其一併送交檢察院,暫未知是否與今次案件有關。
    警籲嬉戲勿犯法
    司警估計案件仍有兩人在逃,現正進一步追查,又指相關行為對文化遺產風貌造成破壞,呼籲居民自律,不要做出觸犯刑法的嬉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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