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於年初在灣仔警察總部以搜身為名,在女廁胸襲任職醫生的偷竊案女疑犯,並看她私處兩秒。事主昨供稱,離開警署時被告稱要帶她回警署搜身,她曾質疑應由女警負責,但被告稱女警已下班,她遂跟被告到女廁「搜身」。辯方質疑她為何照做,她回應怕被「殺人滅口」。 三十四歲持雙程證到港事主供稱,一月十二日下午她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偷竊食物被捕,再到警察總部落口供,翌日凌晨離開警察總部行至對出行人天橋,被告鄺浩雲(二十六歲,見圖)截停她以普通話稱「小姐小姐」,指要回警署搜身。 事主問「搜身不是女警做的嗎」,被告稱剛才的女警已下班。她見被告身上掛着「胸牌」,認為他是警察,故跟他回去。被告拍卡帶她入警察總部,再進女廁格,先着她脫外套,拍她四肢及臀部,叫她拉起上衣,露出胸圍。被告隔着胸圍拍她胸,然後說「不要介意」,便伸手入胸圍,摸她兩邊乳房各兩下。 被告又要她脫褲,更拉開她內褲看了兩眼,指示她坐上馬桶後,被告說「要把內褲脫下,再坐上去」,她把內褲拉低,被告蹲下看她私處兩眼後稱「結束了」。她返家後睡至早上覺得不妥,上網查看搜身程序,致電警察總部問會否有男警搜女士身。警方其後叫她去落口供,她因覺得自己感冒,近黃昏才由警方派車帶她去落口供。 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昨盤問時,質疑她為何會認為這樣的「搜身」沒不妥,她稱若拆穿被告把戲,恐防他會「殺人滅口」。案件下周五再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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