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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消息】盜竊罪成的“九○後”無業青年,涉緩刑期間再化身色狼犯案,先後假扮問路和冒充社工,在公園附近訛稱可借宿一宵,誘騙不足十二歲女童到其入住院舍,再強行帶至大廈雜物房強姦,女童慘遭蹂躪,過程中色狼沒有使用避孕套。司警接報於前日拘捕該青年,並揭發不只一人在同一地方被其性侵,呼籲曾受侵犯或被誘騙的事主舉報。
曾住院舍受監管
被捕無業青年姓何,二十二歲,本澳居民,涉加重強姦,被移交檢察院處理。案中女童事發時不足十二歲,學生。
案情透露,涉案何某二○一一年盜竊罪成被判緩刑,同時須入住設在望廈社屋某院舍接受監管。一三年十二月,何某仍住在上述院舍,當晚約十時他行至望廈附近公園,見到女事主獨自流連。有人色心起,首先上前假裝問路,隨即搭訕,閒談中詢問事主為何流連街頭,得悉對方家庭出問題,於是將計就計,冒認“社工”博取信任,訛稱可安排到院舍借宿一宵。事主信以為真答應,其後被帶上樓。
誘進雜物房施暴
何某首先訛稱要入屋換衫,着事主在院舍外等候,未幾何某藉詞帶事主到大廈公共殘廁,隨即露出“淫相”,恐嚇事主要求發生性行為。由於事主年紀太小,無力反抗,最終被“禽獸”帶至大廈同樓層雜物房強姦,過程中有人沒有使用避孕套。女事主慘遭蹂躪後不敢作聲,何某滿足獸慾後以為可逍遙法外,後來期滿離開院舍。
事隔年餘始揭發
事隔一年多,最近女事主始和盤托出,父母得悉女兒受辱,決定報警。司警接手調查,經分析鎖定目標,前日採取行動,於何某位於三盞燈住所附近將其拘捕。有人承認曾假冒社工與女童發生性行為,但否認使用暴力。經盤問下,疑人供稱過往不只帶一名事主到上址強姦。司警目前進一步調查案件,呼籲曾被此方式誘騙或受侵犯事主舉報,同時已通知教青局跟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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