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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劇換奬”早已流傳

陳法拉!胡杏兒!明顯受到無線力捧,誰登今年視后寳座?權威人士說,由老闆決定,“民意屬多餘”。在此講一件合約的絕密故事:要當視后、視帝,未必不可以合約訂明的。信不信由你,曾大紅大紫的張衛健親口講的故事,當年無線只得兩個人知。
    有歌唱新秀晉身無線的藝員,做閒角多年,極有衝天志。有日,健仔在化妝間角落養神,旁有阿叔自詡見多識廣,說斟藝員簽約的有兩位經理。若是B經理找你,好打有限了,仍安排在二、三線打滾。若是A經理找你簽約,即是受重用了,有機會加薪升一線。倘若A經理找你,且在某大餐廳談合約,說明你屬重點栽培對象,會捧為男生一號、女生一號藝員。閉目聽了叔父一席話,健仔藏於心裡,視為指路明燈。
    過了一段時候,B經理找健仔斟約,十幾次電話都不聽。卻摸準時機,守在電視台門口,A經理駕車經過,健仔站路中招手。A經理停車,問:“你份合約搞妥好耐,點解未簽?明早九時上我寫字樓。後天、大後天我要開工,有要事辦。”A經理不耐煩之際,健仔說現在有時間,現在傾啦,A經理載他到某大餐廳。健仔暗叫得咗!A經理是電視台猛將,那時節競爭激烈,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行政人員兢兢業業,全天工作。問健仔想拍甚麼類型劇集?健仔答:無所謂,只要有得拍,日日開工,拍到收唔到工。A經理笑了,問酬勞多少?“任你支付……”不計工時不計酬勞,面對搏到盡的藝員,問:“想我點做?”張衛健一臉正色,請求A經理:“在合約上加兩個字:捧我!”不論用甚麼方法,捧到我大紅大紫。合約加“捧我”兩字,商業機密無從查證,張衛健之後拍劇集度身訂造似的,紅到發紫,是否與合約有關?人言人殊。之後,每到頒奬季節,必有傳言 “合約換奬項”,歌星捧奬,也有說是演劇集換回來的。
    誰是視帝、視后,一般常識,老闆和高層決定,派角色而已。常識中的特別之處,斟約時,藝人也可自己提出條件。健仔的“捧我”,估計也沒有寫清楚“人工冇計,只要視帝”。
    高 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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