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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 許仕仁囚七年半

港世紀貪案歷來判罰最重高官
   
    【本報消息】香港歷來最高級官員的“官商勾結”貪賄案,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以及大地產商、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等四人昨日判刑。許仕仁五罪俱發,鋃鐺入獄七年半,並須交還逾一千一百一十八萬元賄款;郭炳江入獄五年,陳鉅源判囚六年,兩人同時各被罰款五十萬元;關雄生入獄五年。郭的代表大律師表示會就定罪上訴,或申請保釋。
    許仕仁五罪俱發
    許仕仁早前八項控罪中被裁定五項罪名成立,包括三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防止賄賂條例》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陪審團信納許在任時收受一千九百六十八萬點二元賄款。郭炳江一項串謀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罪成,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被裁定兩項罪名成立,另一新地聯席主席郭炳聯則洗脫全部四項控罪。
    功績優異卻貪婪
    法官麥機智判刑時指,許曾在政府出任三十年公職,香港經歷艱難時期,他的委任令許多香港人認為是好事,備受尊重,且口才了得、外交手腕強勁,如非此案,許可能是近年最優秀的政務司司長。但他與很多悲劇人物一樣,有貪婪的缺點,為維持優質生活出現盲點,利用職權謀利。
    法官指香港多年來致力擺脫貪污問題,高官對政府及市民有責任,是代表公衆利益而非以個人利益行事,但許違反此職責,令很多香港人失望。
    有貢獻扣刑九月
    法官指因許仕仁過往在政府努力工作,對香港有極大貢獻,特別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為他求情,及他於九八年成功擊退國際炒家,且品格良好,遂以八年三個月作量刑起點,可扣減九個月刑期,即判囚七年半。
    法官勉郭待黎明
    法官高度讚揚郭炳江的為人,指他毫無疑問是一個好人。被郭炳江的宗教信仰、對不同人的善心和真誠感動,認為他是真心行善,不是為了讓別人知道。法官判刑後又鼓勵他,“黑暗終將過去,黎明會帶來喜樂”。最終判他入獄五年,取消董事資格五年,罰款五十萬元。
    陳關各兩項罪成
    陳鉅源雖然非案件主腦,且是新鴻基忠心員工,但在事件中扮演中心角色,故判刑較重。關雄生雖並非與新鴻基有關,或是新鴻基職員,新鴻基卻經關向許付款,關亦有收取報酬,顯示有重要角色,根據關的個人背景,顯示他素來慷慨助人,信納他是出於對朋友的忠誠而涉案。判陳入獄六年、罰款五十萬元、取消董事資格六年,關入獄五年。
    郭子女為父打氣
    許仕仁廿五歲的養女在社交網站留言,“覺得世事難料”,她以“肥叔叔”稱呼許仕仁,直言希望“肥叔叔”得到社會原諒,亦希望“阿姨”(許仕仁妻子羅美美)可以早日康復。郭炳江的兒子郭基煇在判刑後走向犯人欄,向父親說了三次“我哋會乖,放心”,郭炳江則舉起拇指。女兒郭曉妍開庭前亦為父親打氣道:“Life goes on”,郭炳江回答“Yes”。郭基煇離開法庭時表示繼續鼓勵及祝福父親。
    唯一脫罪的郭炳聯,聞判後表現冷靜,祇低頭寫筆記,之後離開法院。
    郭律師上訴定罪
    各被告由昨天起計算有廿八日時間提出上訴。許仕仁的代表律師蔡維邦到羈押室探望許後表示,還在研究是否上訴,但判刑方面應不會上訴。代表郭炳江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指刑期公道,不會就判刑上訴,但會就定罪上訴,亦可能申請保釋。駱又透露,郭炳江對判決表示失望。陳鉅源的英國御用大律師Ian Winter被問及會否上訴時,回答會。關雄生的律師陳永豪亦稱,關認為判刑合理,但定罪方面會再聽取關指示,以研究是否上訴,裁決方面正準備上訴,但也要看其他被告情況。
    法官稱判刑困難
    法官回顧案件自今年五月八日開始審訊,歷時超過七個月,經過五天時間引導陪審團陳詞,案件歷時長、證供多,要顧及很多事情,但判刑是整件案件中最困難的部分。有人指判刑是“藝術”而非“科學”,且案情嚴重,各被告並非年輕,他認為在對各人的判刑上取平衡,並不容易。他參考了英國發出的指引,與貪污、賄賂等有關,但英國法例與香港有別,兩地法例最高判刑、經驗有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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