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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的士司機涉拾遺不報被捕


     【本報消息】的士司機去年底涉嫌拾獲內地旅客逾五萬元財物據為己有,再將財物分發予家人使用及變賣圖利,事敗又找來行家“頂包”。治安警昨日上午拘捕涉案司機,正尋找疑“頂包”的士司機下落。
    警尋疑頂包司機
    嫌犯姓李,五十二歲,持本地證件,的士司機,治安警以拾遺不報罪起訴。治安警正尋找姓黃、四十四歲、持本地證件、涉嫌“頂包”的士司機下落,將以袒護他人罪起訴。
    四十二歲內地女子報稱,去年十二月十七日凌晨時分,在新口岸廣州街登上一輛黑的前往路氹城新濠天地某酒店,落車後,才發現遺留一黑、一啡紙袋在車廂,袋內裝有一個價值二萬三千八百港元的手袋,五部總值二萬八千二百港元的手提電話,以及一件價值一千七百元人民幣的長袖恤衫。遂透過的士台,欲聯絡有關司機取回財物。
    變賣獲利二萬三
    治安警隨後聯絡到黃協助調查,事後獲准離去。稍後,治安警接觸到李,經查問,有人承認拾遺不報,除當中兩部手提電話分發予妻子及兒子使用外,其餘三部手提電話及手袋等財物已在珠海變賣,獲利二萬三千元。當日知悉警方聯絡他,找來“接更”司機向警方提供資料。
    治安警呼籲,居民及旅客在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小心保管財物;若有司機拾獲乘客遺留在車廂的財物時,應立即通知警方處理,勿據為己有,否則會惹上官非。

貪字得個貧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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