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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聞] 強姦獲保釋再施襲 侍應涉毁女友容提堂

【明報專訊】年輕男侍應疑因箍煲不遂,涉把15歲女友綑綁並強迫對方性交,他就此案保釋外出期間,再涉持刀到女友住所,毁其容貌。被告在傷人後更膽大包天,再次傳短訊給女友要求見面,被警方緝拿歸案。


左臉被 少女縫10針
涉強姦及惡意傷害前女友的被告曾嘉興(19歲),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昨毋須答辯。他被指於2013年2月26日在上水天平邨某室之外,意圖使女童X外貌損毁。
控方案情透露,被告原須就強姦控罪於今年2月27到法庭應訊,但提堂前一天被告到事主家門外等她,見到事主即上前把她按倒地上,並用刀施襲,事主企圖用手阻擋不果,最終左臉要縫10針。被告犯案後逃之夭夭,未有如期到庭應訊,法庭遂下令通緝。
其後被告於3月1日傳短訊給X,要求在上水見面,警方遂在當天埋伏並將被告拘捕。裁判官昨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把案押後至4月2日再訊,等候索取法律意見。
涉綑綁未成年女友強姦
據控方在另一案中透露,被告兩年前與當時13歲的女友熱戀,涉曾發生性行為,二人其後分手,至今年1月初被告疑因要求復合不遂,先揚言向女友母親「爆大鑊」,公開兩人戀情;其後又用繩綁住少女,涉強迫對方性交。被告被捕後向警方聲稱對方是自願與他性交。被告在該案中被控強姦及非法性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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