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特區政府提出撥款1億港元交四川省政府賑災,這1億元有多重要?本報翻查中國審計署的報告,發現2008年四川汶川地震和2010年青海玉樹地震,收到政府及民間的捐款後,均出現捐款過剩的問題,數以十億元計以上的捐款要由省政府找方法花掉。立法會會計界議員梁繼昌認為,特區政府應先看清楚內地政府有什麼需要,才下捐款賑災的決定。
省政府要找方法用捐款
汶川大地震收到的捐款及物資近千億(人民幣,下同),據中國審計署在2010年1月6日發表的《汶川地震社會捐贈款物審計結果》,全國包括港澳和台灣,共募集了797億元社會捐贈款物,但當中有269億元未使用,當中未有明確支付計劃,留待重建規劃備用的款項多達150億元。特區政府在這次未計及援建費用,已捐出了3億港元賑災款項。
青海玉樹大地震同樣出現捐款過剩問題,據中國審計署2011年3月18日發表的《玉樹地震災後恢復重建2010年跟蹤審計結果》,發現青海省人民政府收到的社會捐贈資金為86億,當中有多達24.92億是沒有明確項目用途,經審計署指正後,青海省政府「已將24.92億元資金明確到具體項目,正在徵求捐贈者的意見」。
梁繼昌指出,民間對內地受災地區的捐款絡繹不絕,內地政府未必用得盡,而可能出現亂用錢的問題。他認為,與其浪費1億港元,不如等四川省政府確定實際的項目用途,才以1億元支援重建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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