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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家暴法將交行會討論

家暴法將交行會討論





容光耀

    家暴法將交行會討論
    政府取向以和為貴仍屬半公罪

    【本報消息】民間有意見要求將家暴列為公罪,社工局長容光耀表示明白,但重申政府立法的取向是以和為貴,重點幫助受害人盡快抽離危險處境並獲適當支援,待其平伏情緒後才決定是否起訴施虐者。《家庭暴力防治法》已晉最後草擬階段,將盡快交行政會討論,屆時會再多聽意見。
    社會各界討論家暴行為應列為公罪還是半公罪相當激烈,分歧甚大,不少法律界及前線家暴個案輔導人員均支持列為公罪。容光耀昨日受訪時表示,明白民間要求將家暴列公罪的意見,強調政府立法的重點是真正幫助受害人,取向是以和為貴,希望盡快把受害人抽離家暴的危險處境並提供適當的支援,待其穩定情緒後才決定是否起訴施虐者。
    他表示,現時有必要加強法律的宣傳教育,讓社會大衆知道施行家暴需要負上刑責。現行刑法已規定嚴重傷害及虐待未成年人是公罪,相信可保障嚴重家暴個案受害者和受虐兒童的權益。
    容光耀稱,“家暴法”法案已晉最後草擬階段,待解決法律用詞,調整後會盡快交行政會討論,屆時會再多聽各方意見。換言之,即將交上行政會討論的法律草案文本中,家暴仍屬半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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