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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從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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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八千多住宅單位 售出達六成
十六概念樓售冇王管
【本報消息】上月中爆出有發展商趕搭尾班車,偷步大售“概念樓花”,要小業主承受貨不對辦的風險,社會嘩然。事發後,政府倡行業自律,業界稱屬個別事件,事件很快落幕。殊不知,翻查工務局網頁,截至三月尾,本澳有十多個樓盤預售概念樓花,涉及八千多個住宅單位,出售率達六成,即約五千個單位已售出。議員何潤生指出,“樓花法”有效杜絕上述亂象,促“樓花法”應公佈後翌日生效,縮短“冇王管”時間。
亂象叢生欠自律
政府去年中推出規範樓花買賣的指引,要求發展商定期向政府提交“樓花”銷售數據,工務局定期在在建樓宇(樓花)資訊網更新。記者昨日翻查官網,發現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本澳有十六個概念樓花的項目,分佈於路環、氹仔、澳門半島。當中,十三個樓盤單位基本售罄,三樓盤已出售單位近半。據統計,概念樓花涉及八千多個住宅單位,出售率達六成,即約五千個單位已售出。因樓花指引未具強制性,不排除有發展商無向工務局申報銷售資料。
工務局網頁上次公佈資訊至今已逾個半月,涉及變數多,或有樓盤已獲建築圖則,但起碼證明為數不少的發展商曾經出售概念樓花,樓市亂象叢生,業界自律成疑。
議員何潤生不滿“樓花法”審議時間過長,政府規範房地產發展被動、消極,樓市市場訊息不足,以致出現預售概念樓花等亂象。“樓花法”法案建議設立預售許可制度,即在建樓宇須獲得建築工程准照、完成地基工程及地庫層、完成臨時分層登記後,發展商取得工務局的預先許可證明後,才能對外銷售樓花,相信有效杜絕概念樓花亂象。“樓花法”法案建議公佈後翌月首日生效,他建議“樓花法”應公佈後翌日生效,縮短“冇王管”真空期。
議員籲購買小心
議員李從正指出,概念樓花未獲工務局批准樓層數目、高度、單位間隔,容易出現貨不對辦情況。另外,已出售單位未必全是小業主購買,或涉及炒家、地產商及基金公司等,從而出現二手樓花等情況。他呼籲小業主購買樓花時需特別小心,查清楚相關單位的批則情況。亦促政府盡快掌握“概念樓花”現況,及時向居民公佈,減低居民買樓花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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