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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天台屋安全隱患增


        【本報消息】新屆政府上場,民生放首位,尤其住屋,千頭萬緒,既有新城填海、公屋規劃及興建等新問題,也有不少歷史遺留下來的老問題,星羅棋佈的違規僭建天台屋肯定“棘手”。政府近年加強執法,先“止血”後解決,原有天台屋只許拆、不許維修,業主既不想違法又不願拆,數以千計天台屋不少處於自生自滅狀態,日久失修問題惡化,安全隱患大增,惜政府仍未有對策解困局。

    滿佈違法天台屋
    天台屋問題始於七、八十年代移民高峰期,大量內地人口遷入,住屋需求大增,公屋又未成氣候,天台屋便如雨後春筍搭建,一直到現在。建築業界的立法議員麥瑞權指出,當年有“抵疊政策”、“五樓連天台一齊買賣”的潛規則, “三、四日就起好一間,起好入伙冇人理你。”這屬違法行為,惟澳門所有低層樓宇基本都有天台屋,政府難管。
    天台屋有實際需求,習非成是多年,尤其北區、下環、沙梨頭、高士德、新橋等舊區,登高一望全是鐵頂屋。有些天台屋全鐵皮建成,有些屬磚牆鐵頂結構或鐵棚,住人或放雜物,更多是生鏽嚴重。政府加強執法後,部分原本已經殘破的天台屋更無人敢維修,越來越爛,觸目驚心。
    自拆資助效不彰
    天台屋等僭建物是歷史遺留下來的難題,政府一直不敢觸碰,直至二○一○年終於“動真格”,成立了跨部門的拆遷組,一二年推出《樓宇防盜及安全設施指引》,定下不許新建、許拆不許修原則去凝結現況,並按緩急輕重,先處理有即時公共安全、衛生等危險的僭建物,其他就靠巡查、投訴去逐步跟進解決。房屋局一三年又推出“僭建物自願拆卸資助計劃”,但整體似乎欠缺系統性兼成效未如理想。
    清拆費貴拖住先
    大部分居民清楚知道天台屋違法,業主有責任清拆或適當處理。然而,政府“執正”後,不少業主聞天台屋色變,不願向傳媒多談,恐“物業”及身份曝光後,會被投訴或政府強制清拆。蘇先生坦言,十年前買了“五樓連天台”的單位,天台屋鮮有住人,多放雜物,多年來一直未認真維修或處理。政府加強執法後有擔心過安全及責任問題,現階段不打算自己拆,因費用太高、政府又未即時強制要拆,“再睇睇情況先。”
    數量多少天曉得
    除蘇先生的典型個案外,陳小姐說,當年家人多,建了天台屋自住,年前知道政府加強打擊,曾與父母商量“自拆”,但父母認為三十幾年舊樓無人會理,政府巡唔到,況且天台屋只佔半個天台兼在後座,隱蔽性高,無人會發覺,故不打算拆。陳小姐坦言,屋企周邊都是各式各樣的天台屋,有自住亦有出租予外地人,但未聽聞有街坊自願清拆。
    天台屋棘手,原因不少,當中關鍵是天台屋為非法僭建物,政府處境尷尬,老鼠拉龜。首先是數量問題,不論是工務局、房屋局都沒有任何天台屋數據。就算統計局,在回覆本報查詢時也稱,天台屋屬僭建,無正式門牌地址,無法統計,人口普查都沒有任何確切資料。所以全澳現有多少間天台屋,住了多少人,是自住、分租、放雜物等情況全是未知數,遑論全面處理?
    無專責部門處理
    沒有數據之餘,也沒有部門專責處理天台屋。據了解,房屋局除公屋及常規樓宇管理問題外,只管九十年代初已登記的木屋,天台屋不屬其職權範圍。工務局亦只管巡查、接投訴、評估、拆遷及監管等工程類事務。更叫政府頭痛的困局是,既不能將天台屋違法變合法,又不能大規模處理,怕牽一髮動全身,社會反彈之餘,又催生更嚴峻的住屋需求及影響低收入人士生活。
    現時天台屋處於政府“只許拆不許維修”、業主不肯自拆的膠着狀態,天台屋日漸老化,令公共安全風險不斷增加,社會高度關注。麥瑞權指出,當年建天台屋屬“七日鮮”,質量無保障,現時目測已有不少懷疑有問題,“只許拆不許維修”未必是最好的做法,有人會“偷雞”在殘破天台屋內再建一間“屋內屋”。蘇先生、陳小姐昨接受訪問時才得知“只許拆不許維修”,開始擔心天台屋殘破速度加快及公共安全的責任問題,希望政府盡快想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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