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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交局打擊濫泊公共車位


    【本報消息】近日網民反映交通事務局安排交通督導員記錄超時佔用路邊公共泊車位的車輛,並由有關部門人員檢控。局方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針對長期佔用公共泊車位問題,當局將研究是否開展其他措施,同時與警方加強溝通,打擊公共泊車位濫泊及不付費情況。
    交通事務局回應本報查詢時指出,為跟進居民投訴某些路段經常有車輛在咪錶泊位濫泊及不支付停車費,影響其他駕駛者公平使用公共泊車位,局方呼籲公共道路使用者遵守交通規則。近期確有派出交通督導員前往各現場了解,並協助記錄相關咪錶泊位的使用情況,並派發宣傳單張,提醒駕駛者停泊車輛應遵守事項,以免公共資源不公平及不合理被長期佔用。
    交通局並指出,局方將根據記錄資料分析,研究是否需開展其他措施,同時與警方加強溝通,打擊公共泊車位濫泊及不付費的情況。並提醒駕駛者,停泊車輛時應遵守公共泊車規章相關規定,保障道路使用者公平使用公共資源。
    目前本澳路邊泊位收費錶,主要有兩小時(黃柱)及五小時(灰柱)兩種,為加快路邊泊位的流轉,繁忙區域大部分泊位已改作兩小時收費錶,郊區或非繁忙地段部分仍保留五小時收費錶。根據收費錶泊車規章的規定,停泊車輛不能長時間佔用公共泊車位,在咪錶時間結束後更需要離場,以保障其他駕駛者能得到公平使用,即使車主繼續在同一收費錶持續付費,警方亦有權對長時間佔用人士發出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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