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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毒害大不能因年輕從寬處罰
兩港青販毒囚八年半
兩名香港青年因經濟困難,為搵快錢淪為毒販的販毒工具,去年先後墮警網被捕,昨雙雙被初級法院判刑八年六個月。法官宣判時指年輕人受金錢利誘從事販毒,感到可惜,但近來相繼發生同類事件,毒品對社會造成的危害極大,不能因為被告年輕、表示後悔而從寬處罰,這會動搖社會對打擊販毒的決心。
小說家大學生罪成
法官蕭偉志昨接連宣判兩宗港青販毒案,兩名男被告分別是小說作家李偉誠(廿八歲)、大學生莊鈞迪(廿五歲),同被判觸犯一項販毒罪,落得坐監八年半的下場。
法官指有些非洲運毒死士為養妻活兒,不惜受國際毒梟招攬,以危險的方式將毒品藏於體內,但法庭也不會因為他們的家境貧困而作出寬鬆的處罰,任何一個地方都不會對毒販從寬對待。澳門法律已較香港處罰輕,販毒可被判監三年至十五年。他寄語二人改過反省,出獄後能踏上人生新一頁。
李偉誠被控於去年六月中開始多次進出本澳。七月十一日租住黑沙環中街某單位,闢作毒窟。七月廿八日晚上,司警接獲線報後暗中監視,直至當晚接近凌晨時分,在東方明珠街發現李某,即上前查截,在其身上搜出八包可卡因,含量為一點一一克;又到李的單位搜查,起出共重約四十五克的可卡因、數簿、大量小膠袋及電子磅等。直到被調查為止,李共進行了約二十次毒品交易。
莊鈞迪被控以日薪一千元受僱於毒販,去年三月廿五日下午乘船來澳,隨即按指示入住路氹城某酒店,並出售了九小包毒品,每包毒品的交易價為港幣五百元。晚上約八時,被告出外購買電子磅及包裝膠袋,探員暗中監視,至晚上約十時,在佛山街金碧娛樂場附近採取拘捕行動。
警方稍後於被告租住的酒店房搜出大量“K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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