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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衆陳述不符事實

有聽衆昨致電電台節目反映,治安警日前處理一宗發生在氹仔美副將馬路海茵怡居打鬥案時出現不公,稱有警員勸喩事主和解,錄取口供後沒有簽名確認便被邀請離開。治安警察局發出新聞稿澄清,指該聽衆陳述與事實不符,目前該案正處於偵查階段。
    治安警昨發出新聞稿稱,本月十五日凌晨○時廿五分,該局接報氹仔美副將馬路海茵怡居地下大堂發生打鬥,於是派員到場把有關人等帶返氹仔警務警司處落案跟進,救護車將一對受傷夫婦送往醫院治理,夫婦敷藥後即返警區。
    根據初步調查,事發時兩名男子與一對夫婦在該大廈乘搭電梯發生口角,繼而動武,夫婦聲稱受傷。
    新聞稿稱,治安警察局對案件相當重視,當時已按程序即時聽取雙方口供,繕寫報告記錄事件經過。落案過程中該對夫婦曾主動提出與對方協商賠償,過程中負責處理的警員並無干預有關協商賠償的意願及內容。然雙方因賠償金額未能達成共識,該夫婦最後決定刑事追究。案件已知會檢察院及開立偵查卷宗,該局已於事發當天取得有關視象紀錄,目前該案件正處於偵查階段。對於有聽衆以第三者身份的陳述與事實不盡相符,該局表示遺憾。
    至於該聽衆表示,警方錄完口供後,沒有着涉事雙方簽名確認,便被邀請離開。治安警發言人昨日表示,據了解當時警方在警區,只是聽取涉事雙方對案情初步陳述,稍後將進一步調查案件,詳細詢錄事發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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