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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日】“掌上壓副局長懲處”擾亂多月,至今未有“開估”,保安司司長張國華昨受訪時續當錄音機,“按慣例不會透露”,但承認副局長續擔任原職。綜合連日“口供”分析,副局長遭書面申誡、罰款的機率高。
“治安警一名副局長酒後訓示警員做掌上壓”事件七月曝光,傳媒跟進,局方對副局長及警員開立紀律調查卷宗,完成調查後沒有公佈結果。其後,保安司司長張國華先後在公開場合、立法會被追問副局長懲處,均拒絕透露。
昨再被問及,張國華多次重複,“已按《軍事化人員通則》懲處,體現了高官問責,但按慣例不會透露”。傳媒質疑問責不透明,張國華回應“過失有大有小,唔通小小過失就要他下台?”強調按預審員建議作處罰。
據了解,《軍事化人員通則》懲處分為口頭申誡、書面申誡、罰款、停職、被迫退休及革職等多種。關於副局長懲處,張國華日前曾笑駁議員,“非口頭申誡”,昨再承認副局長身居原職,間接否認革職、被迫退休。綜合而言,副局長遭處罰書面申誡、罰款的機會大。
傳警官涉桃色糾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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