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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路氹重型貨車超載嚴重

路氹重型貨車超載嚴重





當局加強抽查重型貨車,檢控超載保障道路安全。

    首季共發出一百七十五宗檢控

    路氹重型貨車超載嚴重

    【本報消息】治安警察局訊:治安警察局負責維持整個澳門的陸路交通秩序、指揮及監察車輛與行人的通行,處理交通意外,以及預防和打擊交通違法行為。隨着澳門社會的急速發展,各項大型基建工程的動工,重型機動車輛及重型貨車的行駛頻繁,不但對路面結構造成破壞,亦對其他路面的使用者及環境造成嚴重的影響。有見及此,局方近期除了向市民及業界定期宣傳及呼籲外,與環境保護局及交通運輸業的溝通也是不遺餘力,目的在於確保減少重型車輛對澳門市民造成的影響。
    現時局方除了加強日常巡查及檢控工作外,近年亦加大力度抽查重型貨車的載貨情況。於一三年,對運載貨物超重及沒有覆蓋運載粉末狀物品的駕駛者,分別發出三百三十四宗及四十七宗檢控。於今年首三月則發出一百四十一宗及卅四宗檢控,當中則以氹仔及路環出現違規情況較多。去年同期為八十六宗及十二宗。
    根據《道路交通法》第52條第5款規定,禁止車輛運載貨物重量超過法定上限,違者科處罰款九百元;同條第8款規定,如車輛運載貨物重量超過法定上限百分之二十或以上,科處罰款三千元。另外,同法第54條第3款規定,如運載粉末狀物品的車輛沒有配備密封式車廂,則須先以尺寸足夠的油布、帆布或其他合適物料完好覆蓋所載物品,以免其散於空氣或地上,方准通行,違者科處罰款九百元。
    為控制重型車輛超載行為,於上月廿五日在路氹城永進大馬路堆填區,正式使用經交通高等委員會核准的地磅系統,檢控超載車輛。於上月廿五日至廿七日,車輛駛入堆填區總次數為三千二百二十八次,檢控有八十一宗,其中七十宗屬輕微超載及十一宗屬嚴重超載。由初步資料顯示,超載情況還有改善空間。局方會與相關業界繼續保持溝通,加強宣傳、教育及打擊超載車輛。同時呼籲駕駛者自覺遵守交通規則。運載貨物過重或沒有妥善運載貨物,不但會造成路面損耗及環境污染,更可能危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從而承擔嚴重的刑事及民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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