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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認偷車爆竊頭盔箱

青年被控與三名未成年人,結伴偷車和爆竊頭盔箱,昨在初級法院應訊時承認控罪,稱變賣贓物得款後用作吃喝玩樂。
    涉案男子姓陳,二十一歲,報稱裝修工人。控罪指二○○七年,被告在遊戲機中心認識三名少年,結伴偷車及爆竊頭盔箱。六月二十日凌晨二時四十分,四人在下環街爆竊一輛電單車,被告企圖用一條假車匙插入一電單車的匙孔,並不停地扭動車匙,其餘三名少年在場把風,被巡警發現當場逮捕各人。調查發現,四人於六月十九日和二十日分別在涼水街和連勝街某樂園用同一方法偷去兩部電單車“兜風”,並在沙梨頭和下環街一帶打開多輛電單車的頭盔箱,盜取車內的財物變賣套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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